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员教育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员教育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员教育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2.2工程规模:24处社区党员教育中心
2.3投资预算价:约 166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标段:电子标牌及发光字标识。
2.7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第一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级 资质,第二标段: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此类经营范围;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此类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如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投标,请于 2013年9月23日 -2013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第一标段外地企业须提供进沂水备案证明;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的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员教育中心室内装饰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3年9月29日 前,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 300 元;第二标段150元,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10月 15日上午9时00 分,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为 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为2000元人民不(大写:贰仟元人民币)。
7.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员教育中心室内装饰工程”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 ****-******* 133*****939


招标单位: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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