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三级民办幼儿园电视机购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3年三级民办幼儿园电视机购置(第二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9-29 10:00:00
开标时间: 2013-09-29 10:00:00 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招标项目编号: XSJ2013-023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撰写人: 奉贤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的委托,对2013年三级民办幼儿园电视机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3年三级民办幼儿园电视机购置;

2、采购编号:XSJ2013-023;

3、项目内容:液晶电视机、壁挂安装支架(具体详见附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 );

3、投标人是所投液晶电视机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4、所投液晶电视机须具有3C认证证书;

5、所投液晶电视机须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四期目录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1、询价表(详见附件);

2、所投产品说明一览表(须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具体的技术参数);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若非所投液晶电视机制造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须提供授权原件)

8、所投液晶电视机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

9、所投液晶电视机须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四期目录中,须提供所在目录页并将所投型号用记号笔画出;

10、售后服务承诺书(须注明整机质保三年);

1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密封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资料均须按要求提供,如未提供齐全,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请于2013年9月29日10:00时前将所需提交资料密封报至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 1903室

联 系 人:夏苏璟

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奉贤区政府采购项目询价表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三级民办幼儿园电视机购置询价单位(盖章):报价单位:元投标单位地址法 人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经营范围贷物名称或品牌参数、规格数量单价小计液晶电视机详见附件206台壁挂安装支架详见附件206个合计总报价为(大写):  元整"一、投标人除提供本表外,还需提供:1、所投产品说明一览表(须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及具体的技术参数);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若非所投液晶电视机的制造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须提供授权原件);7、所投液晶电视机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8、所投液晶电视机须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四期目录中,须提供所在目录页并将所投型号用记号笔画出;9、售后服务承诺书(须注明整机质保三年);10、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供货时间:合同签订日后十五个工作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三、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注:1、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密封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资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齐全,将作无效标处理。"备注:1、请在2013 年9月29日 10:00之前报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2、经办人:夏苏璟联系电话:375631933、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1903室 奉 贤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2013-9-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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