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旗废弃居民点土地复垦(2012年-2013年)施工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自治旗废弃居民点土地复垦(2012年-2013年)施工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废弃居民点土地复垦项目(2012年-2013年)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克一河、宜里镇、乌鲁布铁、托扎敏、阿里河、托河乡等。
(2)、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251.67公顷。
(3)、计划工期: 60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7)、施工工程标段划分:
鄂伦春自治旗废弃居民点土地复垦项目(2012年-2013年)施工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8)、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全过程监理,监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含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工程监理的工作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发售
4.1、请各投标人在http:// zjdxgs.ys168.com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如不按预审文件编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审查的同时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的建造师资质证书、总监理师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副本,业绩证明(包括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标书文件必须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的,招标人不承担邮寄失误造成的损失。
4.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施工工程应交纳人民币5万元,监理工程应交纳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存入至指定银行账户。
5.报名时间
于 2013 年9月18日— 2013年9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6.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旗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河镇 地 址:呼伦贝尔市巴彦托海路1号中天大厦12层1号
邮 编:165450 邮 编: 021008
联系人:王力 联 系 人: 盛 沥
电 话:****-******* 136*****678 电 话: ****-******* 136*****797
电子邮件:********6@qq.com">********6@qq.com 电 子 邮 件:zjd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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