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招标公告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招标公告

[省本级][线下]江西皓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H2021-PZ-JT001)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2021-07-27]

江西皓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H2021-PZ-JT001)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九江市万达华府D区1号楼1单元1804室或网上报名并下载(详见公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H2021-PZ-JT001

项目名称: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购2021B********0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系统采购项目1145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8日00:00 至 2021年07月31日00:00

地点:九江市万达华府D区1号楼1单元1804室或网上报名并下载(详见公告附件)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0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8月0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彭泽县龙城大道

联系方式:15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皓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万达华府D区1号楼1单元18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女士

电话:15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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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标签: 扫描 卷宗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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