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48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122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法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含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及售后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工程概况
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
合同编号:CSSN-机电-28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电站厂房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电站装机57MW,安装6台×9.5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呈一列式布置,主厂房总长170.5m(1#~6#机组长121.9m;安装场长36.6m;中控楼长12m),净跨18.5m,在厂房屋顶上设有一台起重量为1600kN的坝顶门式起重机,在厂房内设有一台32t/5t的桥式起重机,大型重件的安装与维修,需经屋顶开孔由1600kN门机吊装。本包采购的厂房屋盖采用弧形不对称轻型钢结构屋盖,分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两个部分。本项目主厂房、安装场和端部副厂房共计170.5m,活动屋盖+固定屋盖总长170.7m(包括左右两端各外伸0.1m),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宽度分别为15.2m和16.0m。其中在电站厂房1#~6#机组主机位置的屋顶处各开有14.5m×9.8m(孔口尺寸)的开孔,在安装间的屋顶开有14.5m×27.2m的开孔(孔口尺寸),共6+1=7个开孔。上述7个屋顶开孔处的屋盖应采用活动屋盖,安装场活动孔口长度27.2m,应分为两个活动屋盖,其他部分为固定屋盖。在需要吊装时,顶起并移动活动屋盖,以保证物件从开孔处进出,平时,则要求用活动屋盖遮盖住屋顶的开孔,以蔽风雨。环境温度为-12℃~40.5℃;年平均相对湿度80%,冬季绝对湿度5g/m3,夏季绝对湿度10~30g/m3;轨顶高程39.7m(上游)和39.7m(下游)。
2、招标范围: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含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但不限于):
(1)屋盖:固定屋盖8套,面积约1287.5㎡;活动屋盖8套,面积约1376㎡;活动屋盖轨道及预埋件、固定屋盖预埋件,行走机构,液压升降机构,供电滑触线,控制装置,遥控器,安全保护装置,其它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盖板:水轮机吊物孔盖板六套;发电机吊物孔盖板六套;水轮机进人孔盖板六套;安装场吊物孔盖板一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内容均包含在此项目中。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厂房屋盖安装场段及1#机段应于2013年12月中旬供货,其他机组段屋盖可延后1~2个月供货。
机组盖板分两批供货,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第二批:2014年11月30日前。
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4投标人在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至少承担过1项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
4.5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
4.6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7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要求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
4.8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2)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年检纪录);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7)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
8)类似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合同原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
10)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7.资格条件后审事宜
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层
联系人: 何先生 刘先生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招标编号:HNZJC2013-HW(3)-38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CSSN-机电-28买方: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 目 录第1章招标公告3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6一、说明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和评标17六、授予合同19第3章合同条款21第4章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38第5章技术规格42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70一、商务部分72二、技术部分85三、资格证明文件90第7章 评标办法96第8章 图纸106第1章招标公告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48号和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0]122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全额投资。项目法人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含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及售后服务进行密封投标。1、工程概况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合同编号:CSSN-机电-28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电站厂房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电站装机57MW,安装6台×9.5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呈一列式布置,主厂房总长170.5m(1#~6#机组长121.9m;安装场长36.6m;中控楼长12m),净跨18.5m,在厂房屋顶上设有一台起重量为1600kN的坝顶门式起重机,在厂房内设有一台32t/5t的桥式起重机,大型重件的安装与维修,需经屋顶开孔由1600kN门机吊装。本包采购的厂房屋盖采用弧形不对称轻型钢结构屋盖,分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两个部分。本项目主厂房、安装场和端部副厂房共计170.5m,活动屋盖+固定屋盖总长170.7m(包括左右两端各外伸0.1m),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宽度分别为15.2m和16.0m。其中在电站厂房1#~6#机组主机位置的屋顶处各开有14.5m×9.8m(孔口尺寸)的开孔,在安装间的屋顶开有14.5m×27.2m的开孔(孔口尺寸),共6+1=7个开孔。上述7个屋顶开孔处的屋盖应采用活动屋盖,安装场活动孔口长度27.2m,应分为两个活动屋盖,其他部分为固定屋盖。在需要吊装时,顶起并移动活动屋盖,以保证物件从开孔处进出,平时,则要求用活动屋盖遮盖住屋顶的开孔,以蔽风雨。环境温度为-12℃~40.5℃;年平均相对湿度80%,冬季绝对湿度5g/m3,夏季绝对湿度10~30g/m3;轨顶高程39.7m(上游)和39.7m(下游)。2、招标范围: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主要包括以下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工地(含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但不限于):(1)屋盖:固定屋盖8套,面积约1287.5㎡;活动屋盖8套,面积约1376㎡;活动屋盖轨道及预埋件、固定屋盖预埋件,行走机构,液压升降机构,供电滑触线,控制装置,遥控器,安全保护装置,其它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2)盖板:水轮机吊物孔盖板六套;发电机吊物孔盖板六套;水轮机进人孔盖板六套;安装场吊物孔盖板一套,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内容均包含在此项目中。3、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厂房屋盖安装场段及1#机段应于2013年12月中旬供货,其他机组段屋盖可延后1~2个月供货。机组盖板分两批供货,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第二批:2014年11月30日前。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4.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4.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4投标人在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至少承担过1项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4.5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4.6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7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要求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4.8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4.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1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10 月 2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检验)2)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年检纪录);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副本原件;7)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8)类似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合同原件;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10)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11)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岗位资格证件真实性证明原件。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7.资格条件后审事宜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第2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制内容11.2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资金来源:政府全额投资交货时间:厂房屋盖安装场段及1#机段应于2013年12月中旬供货,其他机组段屋盖可延后1~2个月供货。机组盖板分两批供货,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第二批:2014年11月30日前。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21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必须是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13年 10 月 21 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以转帐形式递交。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15.4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
****************8899支付方式:采用转账形式联 系 人: 陈女士4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日历日)517.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文件(U盘)贰份。(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6套投标文件副本,装订要求采用硬壳精装,文本侧面须标有项目名称、合同编号)618.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备选方案均不作考虑720.1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接 收 人:何先生投标截止期:2013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823.1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2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重大偏离,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经澄清后仍无法确认关键制造工艺、技术方案、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修改了招标人要求不得修改部分的;(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交货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离的;(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是指付款进度提前或付款比例提高);(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1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标注★)的。(15)未递交投标承诺函的。1026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0天发布。1134.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1235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一、说明1 概述1.1 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是以保证长株潭城市群生产生活用水、适应滨水景观带建设和进一步改善长沙至株洲段通航条件为主,兼顾发电等功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坝址位于湘江丁字湾卡口下游的蔡家洲分汊河段。本电站为河床式电站,厂房位于左汊右岸蔡家洲左侧,电站厂房内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9.5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7MW,发电机出口的额定电压为10.5kV,额定功率因数定为0.85,额定频率为50Hz。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2.315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061h。电站采用全计算机监控方式,并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电站采用11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110kV出线回路数一回,接至威灵220kV变电所,距离9.5km。(2)现场条件水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公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铁路: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格。1.2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的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屋盖及盖板采购安装所需的货物和服务。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资金来源:政府全额投资。交货时间:厂房屋盖安装场段及1#机段应于2013年12月中旬供货,其他机组段屋盖可延后1~2个月供货。机组盖板分两批供货,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第二批:2014年11月30日前。交货地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2 定义2.1 “买方”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 “招标代理人”系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 “招标人”系买方和招标代理人。2.4 “投标人”系指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能向买方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以及服务的独立法人。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供货、运输、安装配合及安装调试指导、技术服务、培训以及其它服务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3.4投标人在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至少承担过1项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3.5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3.6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7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要求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3.8授权委托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以及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5 有关联合体投标和分包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2本合同机组盖板部分允许分包,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得到招标人的批准,并应提交正式的分包合同。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组成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通知、澄清及答疑函。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1章 招标公告;第2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 合同条款;第4章 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第5章 技术规格;第6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第7章 评标办法;第8章 图纸。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013年 9 月 27 日之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2013年 9 月27日前将疑问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疑问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以答疑纪要的形式报行政监督部门和市政府招标办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修改文件,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7.6 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7.7 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投标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9 投标文字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所有资料必须采用中文。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表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投标设计要求(2)设备交货及工作进度(3)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表(4)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与计划(5)技术服务计划(6)主要加工设备清单(7)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相关资质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明材料(13)省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14)外购件购买协议(15)分包协议书(如有)11 投标文件格式11.1 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但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其中,投标报价表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使用Excel97或以上版本的文档软件编辑。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部分的电子版文件可用Office97或以上版本格式编辑。编辑电子文件的运行环境为Windows 98或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11.2 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每份投标文件应附有电子版。电子版应一式贰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封套上注明“电子文件”。12 投标报价12.1本合同中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调整;分项清单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是招投标过程中使用的估算工程量。12.2本报价系到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价(如采用水运,投标报价须注明包含码头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的费用)。12.3 投标报价时还应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安装费;(2)运杂费和保险费;(3)风险费;(4)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包括维修及更换损坏件的费用);(5)设计联络和技术服务的费用;(6)招标代理服务费;(7)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8)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投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12.4 一律以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实施能力;(3)投标人应能够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维护、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13.2 资格证明文件应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0.1(三)款的规定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14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特点和功能需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文件要对货物技术性能进行详细描述,该技术文件以及提供的货物技术性能参数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合同以及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14.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使用期间所需的所有的备件和专用工具(含软件)详细的清单,包括其价格、供货来源和材料;(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4)货物需求一览表。14.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异议应逐条提出或填写技术偏离表。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所指的技术参数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替换招标人指定的相应内容,只要能表明这些替换在本质上等于和优于招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1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并应充分考虑,如有异议逐条在《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中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天。15.3 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15.4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递交,于2013年 10月21日下午17:00之前(北京时间)直接汇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帐户如下: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号:
****************8899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述帐户(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上帐户名称及开户行要写全称,不能省略,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15.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5.6 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退还事宜请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联系人:陈女士。15.7 发生以下之一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自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如果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90天,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被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壹份正本和陆份副本,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U盘)贰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及“电子文件”的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文本资料有差异,以文本资料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另提供6套投标文件副本,装订要求采用硬壳精装,文本侧面须标有项目名称、合同编号。17.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允许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17.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也可复印)或用不退色蓝或黑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鉴。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进行签字确认。18 现场察勘及替代方案18.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个投标方案,备选方案均不作考虑。18.2 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按第7条的规定处理。18.3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要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8.4 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U盘)分别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密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件” 字样,并写明:(1)买方的名称: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投标的项目名称及其合同编号、招标编号 ;(3)在2013年 10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19.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19.1条中的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19.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 投标截止日期20.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投标文件应面交。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在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有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均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递交。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15.7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和评标23 开标23.1 招标人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23.2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递交投标人必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原件);类似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合同原件(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原件),用包装袋装好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会现场单独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23.3 按照第23条规定,递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3.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3.5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23.5 开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开标结果无异议,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2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5 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25.l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5.2 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各项合法利益。25.3 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5.4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26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重大偏离,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或字迹模糊经澄清后仍无法确认关键制造工艺、技术方案、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修改了招标人要求不得修改部分的;(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交货进度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负偏离的(负偏离是指付款进度提前或付款比例提高);(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1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标注★)的。(15)未递交投标承诺函的。27 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27.2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7.3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8 合同授予标准28.1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按第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2)按第26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按第七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定后,合同将授予能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评标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8.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8.3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9.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9.1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30 中标通知3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30.2 招标人在买方与中标人(卖方)签署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30.3 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30.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建设工程交易费31.1 经买方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工程招标代理费约定由中标人(卖方)向招标代理人支付;31.2 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费收费的计算基数;31.3 本合同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的货物类收取,中标人(卖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交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合理分摊招标代理费。31.4 本合同建设工程交易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9】157号文件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合理分摊建设工程交易费(含建设单位应缴纳部分)。3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2.1 买方在授予合同前有权与中标人(卖方)协商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或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适当增加或减少。33 签订合同33.1 中标人(卖方)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卖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34 履约保证金34.1 中标人(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担保采用经招标人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34.2 如果中标人(卖方)不按本须知第33.1条或第34.1条的规定执行,买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定中标人(卖方)。34.3 如果中标人(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35 补充内容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试行)》(长发改〔2011〕229号)的要求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业绩、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方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第3章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买方”系指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卖方”系指投标书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中被指定为卖方的人,并包括其合法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3)“工程设计单位”系指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项目的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4)“监理人”系指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6)“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7)“技术文件”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技术数据、手册或指南等)和本合同规定的用于设备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等,也称“技术资料”。(8)“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所要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仪器、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9)“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联络、协调。在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检修及向买方提供的相应的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等相应的设计协调、技术配合、技术指导、监督、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和按合同要求所包含的其他责任。(10)“现场”是指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也称工地,在交货时买方指定的货物存放地点也可称为现场或工地。(11)“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和技术指导及培训上的疏忽而造成的,从而引起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安装单位”受买方委托对合同设备实施安装的单位。(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14)“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5)“金属结构”是指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 。(16)“初步验收”是指整套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运行合格后,买方对每台套设备的验收。(17)“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本合同采购的所有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8)“质量保证期”系指各批货物自初步验收证书签发(即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8天)之日算起18个月为货物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无偿更换或修复。2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2.1货物名称、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2.2技术要求见本合同《技术规格》。本合同条款与《技术规格》如有不符,以《技术规格》为准。2.3任何原件和装置如果在《技术规格》中未专门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设备必不可少的,卖方应予提供,其费用包括已包括在设备总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3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4适用法律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5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设计、图纸和设计联络6.1设计文件与施工图(1)招标文件所附的图纸是仅供投标人投标使用,不得作为备料和制造的依据。(2)本合同所采购的设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由买方提供,卖方的责任是按设计文件、施工图与本技术标准的要求负责制造供货范围所规定的工作。(3)未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一律不得用于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工程量和价格的变化买方不予计量与支付。(4)监理人将在合同签字后14天向卖方提供21-28天的时间内陆续向卖方提供各项货物的工程师图样(包括必要的说明书)一式8份。(5)如果卖方在实施前发现施工图存在遗漏或偏差,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请其复核,监理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复核并在14天内做出修改和补充。(6)制造技术条件的优先级别:施工图(含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工作联系单和补充图样);本技术标准;有关技术标准。(7)工艺图、工艺流程图及焊接工艺由卖方根据施工图和技术规格的要求自行编制,并报监理人批准,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施工。(8)本合同《技术规格》规定的所有设备的制造、安装,卖方均应编制制造、安装进度计划与工艺流程、措施方案,并经监理人批准。(9)尽管有监理人批准的规定,但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合同责任。6.2卖方的图样审查(1)卖方有责任按合同的要求和买方提供的施工图样,提出车间工艺文件及车间工艺图供监理人审批。由于工艺文件、车间工艺图不合乎要求而需要修改时,由此而影响设备制造的开工时间,应由卖方负责。不得因此而改变交货期,并不得增加费用。由卖方设计的图样,虽经监理人审查,但不免除或减轻卖方对该设备应负的全部责任。(2)卖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技术文件正确、完整、清晰,并应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的要求。(3)若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完整、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监理人关于资料不完整的通知后,及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并且向监理人免费重新提交正确、完整、清晰的文件。如果卖方提交的技术文件有遗漏或错误,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责。6.3图样的修改(1)施工图样的修改1)在设备出厂验收前,卖方必须接受买方对设备施工图样可能进行的修改。2)买方需要对施工图样进行修改时,将以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形式,经监理人签发后,通知卖方,卖方应执行。如该项修改有新增要求,且属合同规定变更范围,卖方在收到该设计修改通知单后7天内,提出列有变更项目涉及的工程量或材料或资源等投入增加的变更申请书报监理人审核,如超过此期限卖方未提出变更申请书,将认为是卖方接受该项修改而不增加合同价格。3)卖方要求对施工图样和文件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书面联系单,报监理人审查,经买方同意后,将以设计联系单的形式,经过监理人签发后通知卖方。卖方应按设计联系单执行。卖方提出的修改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或影响结构强度及使用性能。由于该项修改而发生的工程量和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2)卖方车间工艺图的修改监理人在对车间工艺图审查中,或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要求卖方对其工艺调整时,卖方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调整,但不得调整合同价格。6.4竣工资料每项(批)货物制造竣工出厂前,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交经监理人审定、签字后的竣工资料一式8份(其中2份给相关的工程设计单位);竣工资料须满足买方档案验收要求。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1)工程制造总结及大事记; (2)工程制造的实施进度及措施的记录;(3)所有材料的材质证明及卖方补充做的检验记录和报告;(4)焊缝质量检查记录及无损探伤报告;(5)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6)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7)重大缺陷处理记录及有关会议纪要;(8)设备出厂和外购件的合格证;(9)制造过程和组装状态的检测和记录;(10)表面防腐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11)设计修改通知单和设计工作联系单;(12)制造竣工图和工程量清单;6.5设计联络(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技术规格》的规定安排设计联络。(2)在设计联络会期间,卖方应解释设计意图,买方有权提出改进的意见,得到认可,卖方应无条件修改。每次设计联络会均由卖方作出书面纪要,由有关各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设计联络会一切费用(包括差旅、食宿、技术资料及会务等)已计入合同价内,由卖方负责其一切事宜。买方、卖方参加设计联络会的所有费用都由卖方承担,包括食宿费、资料费、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等。(4)除了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如果有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与讨论,经双方同意可以举行计划外联络会议。(5)除了联络会议外,由任何一方提出的关于合同设备设计的所有修改必须与另一方讨论并经另一方同意。当一方接收到另一方需要确认的文件或图纸后28天内,他应以书面形式把同意或意见通知提出要求的一方。(6)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及时回答用户提出的设计及技术等有关的问题,并为买方免费提供有关技术文件。(7)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监理人提出的任何建议或意见,不论卖方是否接受,均不能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7履约保证金 7.1中标人(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担保采用经招标人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 7.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8制造和监造8.1卖方对合同设备的制造、检测与试验等工艺质量控制应符合ISO9000认证标准。卖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规定。8.2买方认为必要时可进行设备监造,交通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卖方提供食宿、办公。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8.3买方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否则买方监造代表可责令停工。无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报告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8.4监造代表和验收人员的认可,不能免除卖方的责任。9检验和测试9.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9.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查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9.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 9.4买方在货物到达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9.5本条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10装运标记及条件10.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的交货地点。10.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10.3卖方应在任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唛头:(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 kg(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10.4如果单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1)金属结构在分解成运输单元后,必须对每个运输单元进行切实的加固,避免吊运中产生变形。若在吊运中产生变形,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小型结构件按最大运输吊装单元合并装箱供货。(3)大型零部件应包装后整体装箱供货,止水橡皮和小部件应分类装箱供货。(4)各类标准件分类装箱供货。(5)备品备件分类装箱供货,并单独列出清单。(6)供货的同时必须具备设备清单。(7)产品标志和标识:① 卖方必须在每件设备(包装或裸装)上标明设备合同号,名称、数量、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构件重心以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此端向上”等标记。对放置有要求的设备(包装或裸装)应标明支承(支撑)位置、放置要求及其他搬运标记。运输单元刚度不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加强,防止构件损坏和变形。② 金属结构的组装件和零部件应在其明显处作出能见度高的编号和标志以及工地组装的定位板及控制点。③ 金属结构的标牌内容包括:制造厂家、设计单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制造日期等。标牌尺寸不得大于40cm×60cm。(8)卖方在每件设备(包装或裸装)上应标明吊装点,设置必要的吊耳,这些吊耳中还必须有满足安装使用的吊耳。对分节制造及在工地组装成整体的设备,还应在组合处有明显的组装编号、定位块或导向卡。10.5卖方应负责安排货物自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并承担上述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运费、杂费和保险等,以及负责交货前的现场保管。10.6 整体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到货的日期应视为实际到货日期。10.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卖方负责运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车板上。运输设备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和费用由卖方负责。运输途中对道路产生的损坏,应由卖方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是由这种损坏引起的全部索赔费用。当采用水上运输时,上述第(3)款“路”解释包括“水道、码头”等同等用,且合同总价中已包含码头到工地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的费用。运输途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应对公众和其它单位造成不便。11 交货和单据 11.1 卖方应按本合同《技术规格》规定的条件交货;交货地点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11.1.1 本合同由卖方供给的设备,在合同中明确从国外采购的部分设备或部件,均由卖方办理有关进口手续,统一由卖方按由国内供货方式、条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价格均按人民币计入合同价中。11.1.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11.1.3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1.2 所有单据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外,还应提供:(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5)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6)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12保险12.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办理保险所需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12.2 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对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2.3 卖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险,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12.4 在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不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13技术服务13.1 金属结构的安装与调试由卖方负责,在金属结构的安装、调试期间,卖方应派有关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到现场进行服务,其职责是:(1)对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在安装或调试时若发现属设备制造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2)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程规范指导安装、调试。(3)现场服务人员的人数、服务时间以及何时派驻工地,由监理人确定。卖方在接到买方或监理人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工地现场。现场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已计入合同价中。13.2 要求卖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84天内递交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3.3 在工地现场就货物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3.4 技术服务费并已计入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1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4.1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维修、操作所需的专用工具(含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14.2 卖方应提供买方要求的有关合同项下由卖方制造的备品备件的材料和信息。14.3 备品备件应按要求进行包装,以防损坏,并与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14.4 所有备品备件在提供给买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品备件的说明。15质量保证15.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满足买方要求或被认可的替代方案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15.2 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5.3 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达到现场,检查和处理故障。如需更换货物或部件,应在14天内免费完成。15.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15.5 除非另有规定,质量保证期系指各批设备自初步验收证书签发(即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8天,如有缺陷须在缺陷修复后当天起算)之日算起18个月。在此期限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无偿更换或修复。15.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的72小时内到达工地负责完成修复。如果由于维修、更换有缺陷和/或损坏的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而造成整台(扇)设备停止运行,且此缺陷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的,则该整台(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将延长,其延长时间等于停止运行时间。修复和/或更换后的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重新投入运行后12个月。15.7 如果发现由于卖方责任造成任何设备缺陷和/或损坏,和/或不符合买方施工图样要求,和/或由于卖方技术文件错误和/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过程及质量保证期中错误指导而导致设备损坏,买方有权根据第26条向卖方提出索赔。15.8 对质保期有特别要求的零部件,未达到要求的使用期限因质量原因造成损坏或失效,卖方在规定时间内应无偿负责修理与更换。16 付款16.1分期付款:(1)预付款:中标合同总价(不含备用金)的10%。在合同生效后,买方确认收到卖方预付款保函,并收到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预付款担保函,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2)进度款:合同总价格(不含备用金)的30%。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后,卖方提供主要材料采购单据,经买方确认并收到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3)交货付款:以套为结算单元,付至该套设备款的70%。在设备以套为单位运抵工地交货地点后,买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交接验收合格证书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4)结算付款:除10%保留金外的剩余结算款在全部产品安装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设备最终实际工程量(指正式施工图的设备重量t,如有错误,则进行修正)和合同变更(如有)及综合单价办理结算,并通过长沙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完工结算审计,买方收到卖方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5)质保金:经长沙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完工结算审计确定结算款的10%。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16.2付款单位: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7合同价格的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设备总价按综合单价及最终实际工程量和合同变更(如有)结算。本合同项下所有人工、材料、设备及机械台班价格均不作调整。18变更指令18.1 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18.2 变更的范围:(1)工程量增减;(2)改变配件的型号和部分结构的材质及规格;(3)改变设备的交货期;(4)增减合同的项目;(5)设计修改;(6)质量标准改变。18.3 变更审查(1)上述发生的属于买方提出的变更,必须有设计通知单或买方的通知文件经监理签发后,方可作为增减合同价格依据。属于卖方提出的变更,必须于事前向监理人提出,经监理人审查后执行,合同价格不予调整。(2)经合同双方确认的变更项目实施完工后14天内,卖方应将其实际发生变更费用资料和签证报监理审查,经审查签证后方可计入价格变更。未及时报告变更的报价资料,以后不再进行补办。(3)卖方按合同规定提交的变更报价资料必须完整、依据充分、真实可靠。经核实如发现卖方的变更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监理人有权对卖方进行处罚,直至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18.4 变更的估价与处理(1)变更的估价:① 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② 按第①款和本条款进行变更,变更按实结算。19合同修改除了第16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20转让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 分包本合同卖方若与其他厂家签订分包合同,应事先得到买方的批准。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文件中的还是后来的分包项目均不能解除卖方应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经买方批准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再分包出去,卖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买方对任何分包人的批准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22进度要求22.1生产计划卖方应按设备交货时间编制网络进度计划,且应符合合同和有关网络计划编制规范的规定。网络进度计划的提交① 合同生效后35天内,卖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表编制完成设备制造总体网络进度计划,并向监理人递交5份复制件。② 设备制造开工前7天,卖方应根据总体网络进度编制完成月网络进度计划,并向监理人递交5份。其后,每月于最后一个计划日前向监理人提交5份。网络进度计划的审批与监控① 设备制造监理有权对卖方的网络进度计划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之处提出改进调整意见,卖方应当接受。② 网络进度计划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其关键路线关键节点的修改,如影响交货期应报买方批准,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理。③ 月网络进度计划如有修改应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批准并不减免卖方的合同责任。④ 卖方的网络进度计划应当在监理人的监控下实施,并接受监理人的监控检查。月进度报告① 卖方应于每月第1周向监理人递交3份上月生产进度报告,报告中将上月计划完成、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完成日期或预计完成日期,完成的百分比统计图表,存在问题和采取措施等予以清晰表达。② 进度报告的格式由卖方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22.2本合同的交货日期详见本合同交货时间条款。23验收23.1制造出厂验收23.1.1 各单项项目满足下列条件时,卖方应在14天之前向监理人提出报告,并抄送买方,要求验收:(1)该项产品全部制造、组装完毕,并处于待安装状态;(2)第6.4条所列的有关竣工资料已提交。23.1.2 制造出厂验收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交除本合同《技术规格》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所有资料的数量均为一式8份,其中一份为原件:(1)材料的材质证明文件及卖方补充做的检验记录和报告;(2)焊接质量检查记录与无损探伤报告;(3)铸锻件的探伤检验报告;(4)主要零件的热处理试验报告;(5)重大缺陷处理记录和有关会议纪要;(6)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记录和报告及整体组装后的检测记录;(7)表面防腐蚀记录和质量检验报告;(8)设计修改通知单;(9)外购件合格证;(10)主要外协件的质量检验记录;(11)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12)就地组装的检验记录;(13)产品合格证书。23.1.2买方将按照本合同《技术规格》的规定,对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以及相应部件分别进行制造厂验收。当买方、监理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制造验收时,卖方应密切配合。验收小组的所需的资料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已计入合同价中,买方不单独支付。23.1.3单项产品的制造出厂验收为中间验收,制造出厂验收并不免除安装验收时的复验。23.2初步验收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合格后,买方将进行验收,卖方应密切配合。23.3最终验收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初步验收后的18个月。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结束后,买方将对工程及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如认为设备合格,即签发最终验收证书。24卖方履约延误24.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2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25 误期赔偿25.1卖方违约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发生如下任何一种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约,买方将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a)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私自将本合同设备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b)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期交货或按期提交技术文件;c)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期提供技术服务;d)卖方所提供合同设备的技术条件和性能不符合合同的规定;e)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设备保证期内,卖方拒绝修复合同设备的缺陷更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f)卖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和责任。25.2若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按期交货时(买方要求推迟交货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买方有权按如下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1)迟交1至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0.5%;(2)迟交5至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0.8%;(3)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合同设备合同价的1%。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后,并不解除卖方合同规定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及验收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设备迟交3个月,其它合同设备迟交6个月,则买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25.3若由于卖方责任所造成的设备修复或更换等处理而延误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或试运行时间时,卖方除承担其修复或更换等处理工作和费用外,还应按本合同第23.1条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设备迟交违约金,迟交时间从发现设备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缺陷消除之日为止。25.4若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按期提交合格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技术文件不全),每份技术文件每迟交1天,卖方应按每批技术文件人民币200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卖方提交合格的技术文件为止。25.5若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而致使合同设备安装工期和试运行时间延误时,则每延误1周(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卖方应按合同总价的0.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卖方还应向买方赔偿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或错误给买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5.6卖方对于根据上述第25.2款至25.5款承担的违约金总额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买方可根据自己的方便从本合同应付款或履约保函金中扣回卖方应支付给买方的所有违约金。(1)迟付2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应支付应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2)延期付款在6个月以上,买方应与卖方协商,补偿由于卖方为该项目贷款引起的直接损失,如银行处罚金等。但对第三方关联债务概不负责。25.7若合同设备在数量、质量、设计、规格、型式、技术性能和原产地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买方已在本合同第23.12条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索赔,则买方有权自行决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该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的索赔通知毫不迟延地履行索赔通知中规定的义务:(1)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的新部件、组件或设备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修复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风险,同时卖方应对所更换的合同设备给予相应的本合同第13条规定的保证期。(2)按合同设备缺陷的优劣、损坏程度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由双方协商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处理。(3)买方拒收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卖方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向买方偿还与拒收合同设备价格相等的款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5.8更换或增补的合同设备应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21天内由卖方负责交货至工地,属买方急需的合同设备卖方必须空运至工地,卖方应承担其更换或增补合同设备运至工地及安装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更换或增补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应不影响该合同设备的安装进度和试运行。25.9由于卖方责任使合同设备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赔偿。25.10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21天内未作答复,则应视为卖方已接受该索赔要求。若在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后28天内,卖方未能按照上述买方要求处理索赔时,则买方将从合同应付款项或履约保函金中扣回。25.11买方对卖方的上述索赔应在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28天内提出方才有效。26税费2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6.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7备用金27.1备用金和定义备用金指由买方在投标报价表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27.2备用金的使用监理人可以指示卖方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的变更办理。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买方批准后才能动用。卖方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买方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卖方。27.3提供凭证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卖方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27.4 备用金最终由长沙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审定。28索赔28.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8.2在合同第15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在买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 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8.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28.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 29违约终止合同29.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9.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7.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0不可抗力30.1尽管合同条款第22条、23条和2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3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1破产终止合同3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2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32.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32.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按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解决:(1)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 (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33争端的解决33.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3.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2天内,按现金方式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贷款来充抵。33.3本采购合同法律诉讼地为买方注册地。34通知34.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4.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5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35.1卖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卖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卖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35.2买方提供的工程设备本合同买方不提供任何工程设备。36合同生效3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后生效。?第4章协议书、履约保函与预付款担保函4.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合同编号:CSSN-机电-28 鉴于(以下简称“买方”),接受了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关于(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署了本合同协议书。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截止后买方与承包人(卖方)之间澄清问题来往文件;(4)投标声明及附录;(5)补充通知(如有的话);(6)合同条款;(7)投标报价表;(8)货物需求一览表;(9)技术规格(包括图纸);(10)质量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11)经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报价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清单》。4.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卖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时间和地点提交货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见《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交货地点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工地买方指定地点。6.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卖方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证件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其中正本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副本拾份,买方执陆份、卖方执肆份。8.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买方:(公章)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4.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格式)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被保证人(卖方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供应合同(合同编号:CSSN-机电-28),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保 证 人:银行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4.3预付款担保函预付款担保函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CSSN-机电-),卖方按约定的金额向买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买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卖方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卖方起生效,至买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买方按合同约定在向卖方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 买方和卖方按《合同条款》第16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 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第5章技术规格 第1章工程概况1.1概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是以保证长株潭城市群生产生活用水、适应滨水景观带建设和进一步改善长沙至株洲段通航条件为主,兼顾发电等功能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坝址位于湘江丁字湾卡口下游的蔡家洲分汊河段。本电站为河床式电站,厂房位于左汊右岸蔡家洲左侧,电站厂房内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9.5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7MW,发电机出口的额定电压为10.5kV,额定功率因数定为0.85,额定频率为50Hz。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2.315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061h。电站采用全计算机监控方式,并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电站采用11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110kV出线回路数一回,接至威灵220kV变电所,距离9.5km。1.2 工程自然条件1) 室外空气温度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40.6 ℃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9.7 ℃多年平均气温 +17.2 ℃2) 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81%3) 海拔高度 <100m4) 电源电压的波形 近似于正弦波5) 安装环境 无明显污染6) 地震烈度 ≤6度1.3交通运输1.3.1对外交通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距市中心仅20km~30km,左右岸对外交通均非常便利。水路:目前二期工程船闸已运行,坝址河段为Ⅱ级航道,上可达长沙、湘潭、株洲,下可达岳阳、城陵矶;经城陵矶出长江以后,向下游均为3000t级或3000t级以上航道。坝址上距长沙霞凝新港约9km~10km,坝址下游左汊左岸设有临时码头。公路:坝址右岸有“长湘”一级公路通过,从长湘公路到右岸坝头约9km,将修建高等级进场公路,可方便地进入城市路网或进入京珠高速公路、319国道等组成的国家公路网。坝址左岸将从望城县高乔大道修建高等级进场公路。因此坝址左右岸公路交通均非常方便。距坝址上游最近约12km有月亮岛大桥可沟通左右岸交通。铁路:京广铁路位于湘江右岸,坝址距京广铁路与长石铁路交汇的捞刀河火车站约13km。航空:距坝址最近的机场为长沙黄花国际机场。1.3.2大件运输对于超大、超重物件的运输,卖方应对运输方式、路径以及沿途的涵洞或桥梁的限宽、限重等条件进行认真研究,自行解决相关的运输安全问题,并负责保证本招标设备的运输安全。卖方在投标时应提出可行的运输方案并自报费用。1.3.3场内运输及施工条件电站的河床式厂房布置在左汊右岸蔡家洲左侧;进站设备沿进厂公路可直接抵达电站厂区地坪。卖方在投标时应自行考虑现场施工条件,以及拼装场地、吊装条件、施工形象等,自报费用。厂房内设有32/5t电动単梁桥式起重机,跨度17m,盖板的安装可利用此桥机。1.4交货进度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于2009年10月开工,首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9月发电,以后每台机组发电时间依次推后 2~3 个月。厂房屋盖安装场段及1#机段应于2013年12月中旬供货,其他机组段屋盖可延后1~2个月供货。机组盖板分两批供货,第一批:2014年9月30日前,第二批:2014年11月30日前。 以上设备如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三个月或推迟六个月交货,投标人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第2章一般技术条款2.1概述本条款包括商务条款所规定的采购范围内的主厂房、安装场、中控楼厂房屋盖以及机组盖板的设计、材料、劳力、制造、检测、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卸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及技术培训等。定义:1)买方: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4)现场监理工程师: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5)工程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6)卖方:本标合同包的承包人7)施工现场:各建筑物安装货物的现场8)交货指定地点: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施工现场存放场地2.2协调和设计联络会2.2.1概述为了确保正确完成本招标设备及其接口部位相关部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和运行,卖方内部各部件、组件供应商之间、卖方与其它承包商(如主机厂、QM1600kN双向门机供货商、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等)之间、以及卖方与买方和工程设计单位之间、应进行充分的技术协调与配合。以保证正确完成所有有关部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与运行。2.2.2协调1) 卖方应协调内部各部件、组件制造商之间的关系,这些供货商提供给卖方的所有部件、组件均应能保证本招标设备的性能质量及安全可靠性,整体设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和相关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并能确保电站安全运行和便于进行正常的维护、检修。卖方应将其内部各部件、组件供货商(制造商)之间互相提供和交换的所有图纸、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给买方5份。2)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为了使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和其它承包商所提供的设备互相适应,应允许较小的修改。卖方应积极协调与其它承包商之间的技术配合,并不得为此觅求额外的报酬。卖方应将与其它承包商之间交换的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提供给买方5份。3)上述各相关设备的系统设计、接口性技术连接与配合方案,以及相关的图纸资料均应经买方审查认可。因技术衔接问题上的协调处理所发生的各种支出,由卖方自理,买方在不变合同总价之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2.2.3设计联络会1) 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提交给买方3份联络会的计划日程表。2) 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卖方基本上完成初步设计、且买方收到了卖方提供的主要图纸资料后,在卖方工厂召开设计联络会。会议由卖方组织,买方将委派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讨论以下问题:总体设计方案、总体布置、设备基础和预埋件;合同设备外部交接面的工作配合及各方应相互提供的图纸、资料问题;核实进行电站施工详图设计所需的图纸资料;设计、制造、试验、交货及安装进度、安装方法;商定执行合同的总计划。买方参加人数15人,时间7天,会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买方人员参加联络会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序号项 目1总图、设计说明书2行走机构总图3液压升降机构总图4屋盖面板装配图5屋盖屋架结构总图6滑触线馈电装置图7电气原理图、电气安装接线图、电气元件清单8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3) 会议纪要:每次联络会会议纪要由卖方负责记录并编写;纪要采用中文书写,应包括会议所讨论的内容和得出的结论,由各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会议纪要是合同的一部分。联络会的项目、人数、日期具体安排如下:序号项 目地点买方人数工作日停留时间(人?日)总批数会议日期1厂房屋盖设计联络会(第一次)卖方工厂15715×72合同生效后30天内2厂房屋盖设计联络会(第二次)卖方工厂15715×7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定3机组盖板设计联络会卖方工厂15715×71合同生效后30天内2.3设备制造进度表和生产过程照片2.3.1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1) 合同生效后20天内,卖方应根据商务卷有关条款提出的交货进度要求,按最有利的情况编制详细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时间表,并经买方审查和批准。最终的设备制造进度应递交5份给买方。2)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应是线条图或箭头指示图表形式,表中的项目应按其实施的顺序和系列来安排。3)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如需修改,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在分发到卖方的工作地点后,同时将所有原进度表的复印件保留在卖方档案中,以便买方能取出分析和研讨。4) 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一经编制完成,就应直接寄给买方5份。2.3.2生产过程照片卖方应对设备或设备的重要部件或加工的重要阶段提供不少于三个有利位置的不同景象的生产过程照片。提供的每张照片背面要打印以下内容:1) 工程名称和合同号。2) 表示主题景象、视图方位和尺寸的参照标志。3) 制造厂的名称和地址。4) 拍摄日期。5) 买方和卖方名称。2.4图纸和资料的提交和审批2.4.1工厂图纸1) 工厂图纸包括制造、装配、电气及液压系统、安装设计图、布置图、基础埋件图、材料和设备的清单或表格、制造厂的标准图、说明书、特性和试验数据和控制图,以及其它图纸及技术文件。2) 工厂图纸主要类别a. 外形图: 外形图应完整地标出外形尺寸、重量(总重及运输重)和安装时要求厂房结构设计预留的孔洞位置和尺寸(包括起吊高度)。b. 装配图:指表示出将各种部件组装成为一个完整产品的设计图。c. 详图: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安装指南,以充分说明所有部件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这些图应标注所有必需的尺寸、材料的型号和级别、焊接和螺栓联接的详图、配合公差和间隙、必要的加工精度;分散装运设备在现场的组装方式等。3) 工厂图纸应按比例绘制,并完整的标注尺寸,尺寸单位为公制。图中所有文字均须使用中文。4) 工厂图纸图幅应是标准公制系列的倍数,除有特殊要求更大尺寸的图外,一般不超过594mm×841mm。所有大于A4的图纸和文件均应折叠成A4大小并装订成册后提交买方。5) 在工厂图纸资料提交给买方之前,卖方应检查其图纸是否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假如工厂图纸与合同设备不符,不管是工厂实际标准所引起或其它原因,卖方都应在发送的信件中作专门说明。6) 所有提交给买方的工厂图纸应附有卖方签字的文字说明,说明工厂图纸已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要求被卖方检查过。7) 正式图纸的提供:所有正式图纸(已经买方审批的)应盖有“正式图”图章,除另有说明外,应提供14份黑线或兰线晒图给买方,并提供2个包含完整的正式图纸的可编辑的Auto CAD文件 U盘,软件版本要求使用Auto CAD 2004。正式图纸应装订成A4尺寸大小的图册。制造厂的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有关文件应提供8份副本或复印件给买方。8) 正式图纸提交后,应尽量避免对其修改。若需进行修改,须得到买方的认可,并由卖方对制造、加工、安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供货设备现场图纸的修改需由卖方完成。9)竣工图:在合同工作完成之前,卖方应提供1整套符合现场情况、最终定型的结构和设备的永久性图纸(竣工图)及其可编辑的ATUO CAD2004 U盘,图纸应是可复制的透明图。还应提供8套缩小并装订成A4尺寸大小的竣工图册,图册应有标明图纸张数和内容的目录。2.4.2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1) 概述本节内容包括对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的编制和提交的要求,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都要提供此类说明书。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应符合本节要求,应与所提供的设备相适应。卖方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说明书应经卖方检查,并作为卖方的说明书一起提交。说明书采用中文。2) 说明书内容a. 说明书应由封面、扉页、目录、插页和资料组成。资料内容包括概述、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部件清单和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及附录。b. 扉页应包括设备的名称和功能、制造商的标志号以及卖方的规范号和标题。c. 目录应列出说明书的所有章和小节标题,带有每节开头的参考页码和包括的图纸清单。d. 插页应是说明书所描述的设备的识别插图。e. 叙述的资料应由图纸、图表以及设备的外形及包括主要总装件和组装件功能的描述。f. 安装资料应包括预装检查、安装、校准及运行准备。g. 运行资料应包括投运、运行等所要求的分步操作程序,还应包括操作规程和运行限制范围。h. 维护资料应包括供设备正确运行时的检查、调整及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维修所要求的专用工具清单应包括在维修资料中。i. 此外还应提交设备在内陆运输和工地搬运、存放和维护的详细说明,说明书中应有解释、图示、尺寸和重量,并包括:① 设备在装卸、放置时应遵守的规定。② 仓储检查和维护。③ 防护方式的采用。3) 说明书的提交时间和份数a. 设备装运前30天,提交安装指导书。b. 设备装运前30天,提交运行维护说明书。c. 经买方批准后的说明书(标有“正式图”字样)应提交给买方8份副本。2.4.3图纸和资料提交合同生效后15天内,卖方应提供给买方5份《工厂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交时间表》,对应提交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每份图纸和文件都应列入清单,并标明提交时间。该时间表是一个按次序提交图纸和资料的完整计划,应满足交货和电站设计及安装调试的需要。提交时间需要重新修改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对修改的原因作详细说明。卖方应在原计划提交时间15天前提供修改时间表。卖方应提供的图纸和资料清单见表2.3-1;其图纸和资料提交时间,不得超过本条的规定。表2.3-1 卖 方 提 供 的 图 纸 和 资 料 清 单 编号图纸和资料名称提 交 时 间类 型份数备注1卖方与其他相关供货商、承包商交换的资料复印件52计划表2.1联络会计划日程表合同生效后15天内32.2设备制造进度表合同生效后20天内52.3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进度表52.4工厂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交时间表合同生效后15天内52.5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试验开始前30天13生产过程照片每个阶段200mm×250mm彩照24工厂图纸4.1送审图6续表2.3-1 卖 方 提 供 的 图 纸 和 资 料 清 单 表编号图纸和资料名称提 交 时 间类 型份数备注4.2正式图黑线或蓝线图14Auto CAD U盘24.3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文件84.4竣工图册合同工作完成前350mm×550mm8透明底图和Auto CAD光盘15说明书5.1安装指导书设备装运前30天85.2运行维护说明书设备装运前30天86遵循的标准57现场试验报告试验结束后30天内正本1副本59出厂试验报告出厂试验后10天内正本1副本310代用品10.1代用品清单110.2代用申请311合格证511.1产品合格证511.2外购件合格证512报告、文件、记录512.1主要零件及结构件的材质证明文件、化验报告和试验报告512.2主要零件的热处理报告512.3零件及结构件的重大缺陷处理办法及返修要求,返修后检验记录及报告512.4主要部件的装配检查记录513通知单513.1主要零件、结构件的材料代用通知单513.2主要设计问题的设计修改通知单51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52.4.4图纸和资料的审批1) 所有工厂图纸、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设计和制造标准等技术文件均需递交买方审批。所有提供审查的图纸或文件应盖有“送审”章,寄给买方6份。2) 买方仅对图纸和资料进行原则性审查。对其中不符合合同条款或任何性质的错误和疏忽、偏差,或由此而可能产生的与其它产品的矛盾,均应由卖方负责,不能因通过了买方的审批而免除卖方的责任。3) 如果在买方批准后,卖方因修改设计或工艺再修改图纸或文件(此修改需买方批准,且卖方对由此造成的设备加工、安装及与其它相关的部分的协调、质量及损失负责),则在修改完后15天内按相同程序将新的图纸或文件提交买方审查。2.5安装和培训服务1) 卖方负责合同设备每个部分的安装、试验和试运行,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2) 卖方应在保证安装质量的前途下,考虑和照顾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应协同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等其他承包商一起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4) 卖方应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设备试验、试运行和性能试验负责。如卖方原因使合同设备损坏,卖方应自费修复或更换,并负责支付延误工期的罚款。2.6试验和检查1) 设备试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进行试验。各设备技术条款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内容是卖方最低限度必须完成的,但并不排除卖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制造厂标准进行其它必要的试验和检查。出厂试验(部件及整体试验)由卖方进行,现场试验由卖方负责指导买方完成,现场试验时间由买方决定。2) 合同设备必须在做完所有试验项目并且合格后才能包装发运出厂。买方或其代表可能参加所有试验或部分试验,卖方应在试验开始前30天提交一份完整的试验大纲和进度表供买方审查。试验大纲和进度表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试验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等。3) 买方对任何一项试验或见证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解除卖方充分满足文件要求的责任。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收。4) 所有现场试验应在卖方指导下,由买方组织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完成。卖方应提供负责指导的试验项目所必须的经过校准的(附有率定证明文件)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记录表格等除主变耐压试验的试验变压器外),卖方应提供现场试验所必须的试验设备清单并单独报价,应注明试验完成后每套试验设备的折旧价格,这部分报价不包括在总报价中。试验完成后,买方有权决定是否按折旧价购买这些试验设备的一部分或全部。5) 卖方应对现场试验负责指导,所有现场试验都必须有买方或买方代表在场。各项现场试验报告由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编写,卖方代表、安装承包商(或试验单位)和买方(或买方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中签字认可。6) 各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和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论证。7) 出厂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10天内提供。现场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30天内提供。卖方或试验单位应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6份合格的试验结果给买方,其中1份正本5份副本。8) 开箱检查验收a. 开箱前15天买方通知卖方派代表参加开箱,若20天内卖方未派代表来现场,买方可单独开箱,卖方应对开箱检查的情况予以认可。b. 开箱检查设备和装箱单的内容、规格、数量等是否相同,外观检查有无损坏等情况。若发现错、漏、缺、坏等情况,由卖方负责。11) 设备出厂前卖方安排买方在卖方工厂进行出厂验收,买方参加人数15人,时间7天,买方人员参加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出厂验收的项目、人员、日期安排表序号项目地点人数停留时间停留时间(人?日)总批数备注1厂房屋盖验收卖方工厂15715×712机组盖板验收卖方工厂151515×719)厂内预组装和调试:包括屋架整体拼装(含运行机构);电气系统调试等。参与组装和调试的所有零部件、屋架、设备等均须符合设计图样和本技术规格的要求;配合部件应做好明显标记。必须有预组装记录和调试报告。10)减速器及传动齿轮,必须在厂内跑合合格。预组装所使用的螺栓螺母均应使用工装螺栓螺母,不得使用设备螺栓螺母。11)厂房活动屋盖必须进行钢结构整体组装运转试验。12)产品预装检验合格后,应逐项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产品才能进行防腐处理(钢材预防腐工艺除外)。13)厂房屋盖、机组盖板的一切防腐由卖方负责。14)出厂检验不免除卖方对产品设计、制造质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2.7标准与工艺1)除本文件特殊规定外,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GB标准和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版本应是最新的。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这些标准中最高要求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卖方选用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并充分说明其理由,按规定程序书面提交给买方审查和分析。仅在卖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本文件标准,并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2.SL41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3.DL/T5019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4.SD315 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5.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6.GB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7.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8.GBJ17钢结构设计规范9.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10.GB700 碳素结构钢11.GB307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12.GB1591 低合金结构钢13.SDZ012 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14.GB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15.JB/ZQ4297 合金铸钢16.JB/ZQ4000.6 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17.GB1176 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18.GB9439 灰铸铁件19.SDZ016 锻件通用技术条件20.Q/ZB75 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21.Q/ZB76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22.GB1800~1804 公差与配合23.GB1182~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24.GB1031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25.GB11373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26.JB/ZQ4290 齿轮、齿圈锻件用钢27.GB8918 优质钢丝绳28.GB1102 圆股钢丝绳29.GB5973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30.GB5974.1 钢丝绳用普通套环31.GB5974.2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32.GB5975 钢丝绳用压板33.GB5976 钢丝绳卡34.GB10051 起重吊钩35.ZBJ80006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36.ZBJ80007 起重机用铸造卷筒37.GB4628 桥式起重机圆柱车轮38.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轨道安装公差39.JB/ZQ4382 齿式联轴器技术条件40.GB6332.1 块式制动器联接尺寸41.GB4323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42.GB5272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43.GB6333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44.GB6334 直流块式制动器45.JB/ZQ4389 制动轮46.GB10095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47.ZBJ19010 起重机减速器48.ZBJ19011 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49.JB/T8712 星轮减速器50.JB/T7344 垂直出轴星轮减速器51.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基本形式与尺寸52.GB986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53.GB1300 焊接用钢丝54.GB5117 碳钢焊条55.GB3077 低合金钢焊条56.GB984堆焊焊条57.GB983不锈钢焊条58.GB5293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59.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60.JB741 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61.JB3092 火焰切割质量技术条件62.JB/ZQ4000.3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63.GB10854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64.GB6417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65.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66.JB1152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67.GB/T11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68.GB/T1129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69.GB/T1230 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70.GB/T11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71.GB/T3632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72.GB/T363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体连接副技术条件73.GB6164.1 起重机 弹簧缓冲器74.GB6164.2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75.JB/T10104 YZ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76.JB/T10105 YZR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77.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78.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79.GB/T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80.SDZ014 涂漆通用技术条件81.JB8 产品标牌82.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83.SL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84.GB4879防锈包装85.GB146.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86.GB19-8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87.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8.GBJ16 屋面和防水隔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9.SDZ017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90.GB985,GB10854 焊接一般规范91.GB5117,GB983 碳钢焊条、不锈钢焊条 92.GB/T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93.GB/T16938 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条件94.GB/T8923涂漆前的锈蚀等级和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95.GB2894安全标志 96.GB/T 2877-1981 二通插装式液压阀安装连接尺寸 97.GB/T 3452.1-1992 液压气动用O形橡胶密封圈尺寸系列及公差 98.GB/T 7934-1987 二通插装式液压阀 技术条件 99.GB/T 7935-1987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100.GB/T 9065.1-1988 液压软管接头 连接尺寸 扩口式101.GB/T 9065.2-1988 液压软管接头 连接尺寸 卡套式 102.GB/T 9065.3-1988 液压软管接头 连接尺寸 焊接式或快换式 103.GB/T
******** 流体传动系统2) 对于所有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所使用到的标准应提供5份复印件给买方。2.8质量保证、产品中间检验、监造、验收1) 概述卖方应按照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完成设备的全部材料、零部件及设备的全过程的检查、试验、装配和检验等工作以保证合同设备满足规定的要求。买方有参加其任何一或多项中间检查(下称目睹试验)的权力。卖方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应符合ISO标准。卖方应提供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质量手册供买方审查。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材料试验、无损探伤、工厂加工、工厂装配和见证、现场试验等。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试验合格安全运行28天后,买方向卖方出具产品最终验收证书。货物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买方最终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两年。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修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负责。2) 责任1.所有监造过程和所有试验中暴露出的缺陷应由卖方更换或修理直到买方满意,且不增加买方的费用。2.买方对任何车间目睹、中间检验的参加或自动放弃,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应充分满足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责任。3.买方对任何设备的监造与否,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应充分满足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责任。3) 车间目睹试验1.买方将安排人员到制造厂目睹车间试验和产品中间组装监督、检验,卖方至少应在试验前30天将工艺过程和试验计划提交给买方(工艺过程将包括测量和公差的具体细节),以便买方派遣试验人员。2.买方授权的代表在试验进行的任何时间和执行产品中间组装监督、检验期间应可以自由进入合同设备加工所占用的车间各地,卖方应给予方便而不能另外收费,并必须提供相应的标准和满意的资料。对重要的试验或检验,买方代表有操作试验和进行检验的权力,卖方应提供工具和相应条件。3.卖方应提供方便,并按下列项目安排提供买方代表参加厂内检验和目睹试验,进行中间检查,中间检查的内容、人、日安排见下表。中间检查的项目、人员、日期安排表序号项目地点人数停留时间停留时间(人?日)总批数备注1厂房屋盖检查卖方工厂15715×712机组盖板检查卖方工厂151515×714.卖方应尽量安排一些其它部件的检查、装配和试验项目能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以使买方能更多地了解一些设备的装配和试验情况。5.卖方负责买方人员到达和离开目睹地点的旅行、食宿和当地交通,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中,如果在执行中买方代表的人日数有所减少,费用也应相应的从总价中减去。如果由于卖方的责任造成人日有所增加,卖方应承担增加的费用。2.9保护、清扫及保护涂层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由卖方清扫干净,并根据设备部件的特点分别采取保护措施。设备、部件防腐涂漆颜色应符合相应标准。涂底漆前的表面处理应符合相应的涂料工艺要求。2.10润滑油及润滑脂有关部件采用的润滑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2.11备品备件卖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备品备件,投标时应列出清单。备品备件应能互换,与原设备的材料和质量相同。备件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在保存期内不会变质。2.12吊装附件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用厂房起重机吊钩吊装设备时,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特殊吊具均由卖方供给。2.13标志、包装、运输、存放照管1.应在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置不锈钢标牌,标牌应符合JB8规定。标牌内容包括:a.产品型号(系列号)及名称;b.主要技术参数;c.电气设备应有(不限于):输入量额定值、输出量工作范围、接线示意图等;d.出厂编号;e.制造日期和制造厂名称。2.只有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规定和设计要求的产品,并具有完整的竣工资料、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才能进行包装。3.产品的包装(包括裸装件)均应有相应的包装措施和包装图样,并严格按其包装。由于包装不当导致产品锈蚀、受潮、受震、缺损、变形等损坏或达不到原设计及本技术规格的要求时,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4.包装措施和图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技术文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JB2759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3084 《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则》;铁道部 《铁道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道部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 《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程》;交通部 《中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GB191《货物储运标示标志》;5.裸装半裸装的物品,其发货清单的相应内容应写在物品的标牌上。6.对捆扎的裸装货物,应采取多扎捆绑,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捆扎不当造成货物散失、变形。物件的两端应设端罩,装箱单应置于端罩内。7.卖方按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场地负责存放照管。2.14材料、代用品及产品选择1) 设备制造中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质量优良的,其种类、成分、物理性能应符合本规范所确定的相应标准或规定。若卖方采用代用材料,其性能不应低于原材料,并得到买方批准。材料的详细规范,包括等级、牌号、类别均应在卖方提供审查的详图中表示。2) 所有永久性的基础材料,包括埋于混凝土的锚定螺栓,卖方均需提供。3) 对于任何不同于技术规范或图纸规定的材料和设备,卖方应提交一份完整的清单给买方审查,该清单列入卖方推荐用于本工程合同产品的所有材料,也包括技术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材料。4) 卖方的文件、产品、设备部件或材料一旦被确定,就作为质量和评估的有效尺度或标准。5) 如果卖方希望使用任何与规定的产品具有同等质量、外观和效用的产品,则应按照下面的方式提出代用申请。买方可以接受或拒绝代用申请,且其决定是最终的。除非按以下方式提出代用品申请,否则,决不允许任何与图纸和技术规范有偏差的产品供给对方。6) 仅当卖方按下述规定提出代用申请时,代用品才被考虑。a. 提交全部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资料和完成买方要求的试验,并提交推荐代用产品的样品。b. 提交所推荐的代用产品,代用的材料、设备或系统的比较资料。c. 如果卖方关于代用的申请或建议涉及到工程的经济问题,费用总额和费用比较分析要一并提供。如果所建议的代用品被接受,且费用有所减少,此款项应在合同中扣除。d.代用申请,包括申请信中的财务报告,要由卖方负责人签字。e.所有的代用申请,随同要求的资料和证明要一道提交给买方一式3份。f. 代用申请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① 工程名称和代号。② 项目(“产品”的单位或分部)。③ 参考的图纸和技术规范:图号和详图,技术规范部分的相应条款编号。8) 分析所建议的代用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的设计条件。提供推荐代用品的所有元件的检修、运行和维护经验。为此,买方可以要求尽快提供不少于3个在过去5年内做的关于所推荐代用品的易于了解的,类似的安装使用情况。9) 买方出于对买方保护的考虑,可以要求卖方提供书面保证,担保所推荐的代用品能令人满意地长期运行。10) 由于代用品引起卖方自己产品其它部分的任何变化,或其它承包商的产品的任何变化,应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11) 直到买方满意的接受了代用品,且书面签字后,卖方才可代用。这种接受并不解除卖方履行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义务。12) 如果推荐的代用品将导致有关的工作有所改变,且在买方看来,造成了与合同要求或设计方面的偏差,买方将予以拒绝。13) 任何提交给买方的代用申请,如不履行上述要求,买方将无需说明地退回给卖方。除非代用申请按上述要求提交,并被接受,否则,要求提供原合同产品。第3章电站厂房轻型钢屋盖技术要求3.1概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电站厂房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电站装机57MW,安装6台×9.5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呈一列式布置,主厂房总长170.5m(1#~6#机组长121.9m;安装场长36.6m;中控楼长12m),净跨18.5m,在厂房屋顶上设有一台起重量为1600kN的坝顶门式起重机,在厂房内设有一台32t/5t的桥式起重机,大型重件的安装与维修,需经屋顶开孔由1600kN门机吊装。本包采购的厂房屋盖采用弧形不对称轻型钢结构屋盖,分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两个部分。本项目主厂房、安装场和端部副厂房共计170.5m,活动屋盖+固定屋盖总长170.7m(包括左右两端各外伸0.1m),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宽度分别为15.2m和16.0m。其中在电站厂房1#~6#机组主机位置的屋顶处各开有14.5m×9.8m(孔口尺寸)的开孔,在安装间的屋顶开有14.5m×27.2m的开孔(孔口尺寸),共6+1=7个开孔。上述7个屋顶开孔处的屋盖应采用活动屋盖,安装场活动孔口长度27.2m,应分为两个活动屋盖,其他部分为固定屋盖。在需要吊装时,顶起并移动活动屋盖,以保证物件从开孔处进出,平时,则要求用活动屋盖遮盖住屋顶的开孔,以蔽风雨。环境温度为-9.7℃~40.6℃;年平均相对湿度80%,冬季绝对湿度5g/m3,夏季绝对湿度10~30g/m3;轨顶高程39.7m(上游)和39.7m(下游)。除本技术规范有规定外,厂房屋盖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设备的布置场地和尺寸应符合招标附图所示条件。设备运输尺寸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本技术规范仅对招标设备的基本特性参数和基本技术要求作出规定和说明,不详述各设备的结构和工艺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有关标准按本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己的技术优势进行设计和制造,提供可靠、优质、能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同时在投标方的技术文件中加以说明。3.2投标资料随投标文件须递交如下图样及资料(包括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部件及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a.总图;b.结构图;c.运行机构图(包括液压升降机构和行走机构等);d.电气元件图;e.供电滑触线装置图;f.屋面布置图;g.运输方案及安装方案;h.投标设计说明书。3.2基本要求厂房屋盖基本要求:防水、防风、隔热、采光、安全、启闭及检修方便、美观、耐久、防锈、耐腐蚀。买方应按照上述要求,负责厂房屋盖的屋面、屋架、液压启闭机构、行走机构、供电滑触线及操作控制装置、轨道安置等该项目整个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的总承包。3.3供货范围本合同包的具体供货范围如下:8套固定屋盖、8套活动屋盖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屋盖所需的全部材料、结构件、运行机构(包括液压升降机构、行走机构等)、控制装置、轨道及埋件、供电滑触线、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安装等。厂房屋盖供货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 量交货日期合同签字后(月)备注一设 备1厂房固定、活动屋盖设计全套2活动屋盖轨道及预埋件、固定屋盖预埋件1套3固定屋盖屋面板15.20m×9.8m5套屋盖总尺寸4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10.6m1套5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8.3m1套6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16.8m1套7活动屋盖屋面板16.0m×9.8m6套8活动屋盖屋面板16.5m×10.5m1套9活动屋盖屋面板16.5m×16.7m1套10固定屋盖屋屋架15.20m×9.8m5套11固定屋盖屋屋架15.2m×10.6m1套 12固定屋盖屋屋架15.2m×8.3m1套13固定屋盖屋屋架15.2m×16.8m1套14活动屋盖屋屋架16.0m×9.8m6套15活动屋盖屋屋架16.5m×10.5m1套16活动屋盖屋屋架16.5m×16.7m1套17行走机构8套18液压升降机构8套19供电滑触线(包括8套继电小车)1套20控制装置(包括遥控接收装置)8套21遥控器1个22安全保护装置8套23其它装置 相应配套24厂房固定、活动屋盖安装及调试全套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各种型号熔断器、指示灯等每类20个2各型号继电器、接触器、小型断路器、按钮、开关/限位开关等每类10个3遥控器1个4遥控接收装置1套5液压升降系统元器件1套6屋盖检修、维护专用工具包1套注:卖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设计和实际情况修改本采购清单,但必须保证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内容均已包括在内,并不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增加任何费用。3.4 采用标准3.4.1标准所有供货产品的设计、制造、材料、试验、性能等除满足本规范外,其它要求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GB)及相关行业标准。所有技术规范、标准都应该是现行的最新版本。如果卖方采用某个替代标准时(如行业标准等),应先将相应版本的文件及替换理由书面提交买方并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当标准之间不一致时,应采用要求较高的标准。3.4.2文字和计量单位卖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图纸资料及标准等均须使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即公制)。3.5专项技术条款3.5.1设计参数3.5.1.1屋盖尺寸参见招标图样《HND/B076b-45-01》“主厂房、安装场及中控楼屋盖设计图”。屋盖总长170.7m,总面积2663.5m2。其中固定屋盖长度84.7m,宽度15.2m,面积1287.5m2;固定屋盖长度86m,宽度16.0m(包括上下游外伸各50mm),面积1376m2。具体分块尺寸如下:固定屋盖8套,面积约1287.5m2。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9.8m5套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10.6m1套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8.3m1套固定屋盖屋面板15.2m×16.8m1套活动屋盖8套,面积约1376m2。活动屋盖屋面板16.0m×9.8m6套活动屋盖屋面板16.0m×10.5m1套活动屋盖屋面板16.0m×16.7m1套3.5.1.2 结构要求1) 钢结构屋盖由固定屋盖和活动屋盖两部份组成。活动屋盖由升降部份及移动部份组成,先由液压装置使活动屋盖升起,然后行走部份带动主动轮在基础轨道上移动,使活动部份移至固定屋盖上方;其中固定屋盖八个,活动屋盖八个(其中安装场由两个活动屋盖组成)。2)固定屋盖、活动屋盖均采用“实腹梁式轻型钢结构”;3)固定屋盖、活动屋盖厚度H≤0.4m;4)固定屋盖与活动屋盖高差≤15mm;5)固定屋盖+活动屋盖支承宽度≤0.7m。6)屋面防水:活动屋盖活动部份与固定部份基本处于同一面上,活动屋盖和固定屋盖接触处的屋面防水处理需可靠、美观,必须全封闭防水。止水方案需经过买方审查。3.5.1.3 开启,关闭方式活动屋盖升降、行走采用电动遥控、手动操作及行程自动控制“三合一”的自行式启闭方式(双向移动)。3.5.1.4 设计条件1.结构安全等级:二级2.荷载1)屋盖结构自重2)考虑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标准值:2kN/m23)风载荷按以下两种工况考虑:工况一:考虑屋盖本身抗风稳定的风速V=24m/s工况二:考虑屋盖启闭运行时的风速V=14m/s3.允许挠度:L/5004.支承条件:仅考虑上下游方向两边支承5.屋面排水:排至两侧砼排水沟枢纽坝址最大日降水量为224.5mm。 3.5.2材料要求1. 屋架、轨道、预埋件等结构材料要求不低于Q235,选用首钢、武钢等同档次及以上国内知名厂家。2. 屋面板材料:面板和底板均采用原装进口彩涂钢板(单层厚度≥0.7mm,隔热保温层厚度≥75mm)使用寿命:≥20年固定屋盖段参照有关建筑标注设采光天窗(双层玻璃)3.活动屋盖所有电气设备、控制装置、行走机构均应采用标准的国际优质品牌产品,如ABB、西门子、施耐德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活动屋盖液压系统主要元部件采用如力士乐、派克(PARKER)等品牌同等档次的进口元件,液压泵采用如力士乐、派克(PARKER)等品牌同等档次的进口品牌,液压胶管采用进口胶管,液压接头采用进口接头,油缸密封件采用进口密封件;均应采用Rexroth、Paker等同档次及以上国际知名品牌。4. 防腐处理:1) 屋盖结构件防腐前的表面预处理应达到 GB8923 中Sa2.5级。防腐:底层为环氧富锌防锈漆一道厚80μm;中间层采用环氧云铁防锈漆一道厚100μm;面漆采用聚氨脂二道厚70μm。2) 涂漆颜色(包括屋面板)由买方在第二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3) 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SDZ014中有关条款的规定。3.5.3行走机构1. 活动屋盖行走部份包括行走轨道、驱动电机部份、主动轮、从动轮等组成。2. 运行机构采用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三合一”驱动机构。3. 活动屋盖行走速度为6~8m/mim;开启方向:双向开启。3.5.4液压升降机构1. 活动屋盖升降部份包括行走液压油缸、升降电机部份等组成。2. 活动屋盖升降机构采用液压驱动,两边采用同步马达进行同步,同步精度在百分之二以内,液压部份应安装自锁装置,保证屋盖升降后在能锁定在任意位置,二十四小时内位移不得大于2mm。3. 活动屋盖升降速度小于2m/mim。3.5.5控制系统1.工作电源:馈电方式为滑触线,滑触线布置在支撑梁侧壁上,电压380V、频率50Hz。2.屋面开启应设行程开关,到位后能自动停止。3.活动屋盖液压系统采用分开控制,由八个动力源组成,每个动力单元单独动作,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4.运行控制:活动屋盖控制要求既能电动遥控又能手动操作,电动遥控采用集中控制的形式,可用摇控对各个活动屋盖的升降及移动进行单独控制;控制功能应包括“8个屋盖单选、多选、全选”、“全开”、“全关”、“点动开”、“点动关”、“移动方向”等,遥控器应能在100m的有效范围内可靠操作,采用进口品牌。 5.整个系统应运行平稳,系统可靠,无泄露,系统运行时无异常噪声,噪声小于55分贝;活动屋盖液压系统应无漏油现象。6.控制系统元件应采用ABB、施耐德、西门子等同等档次产品。3.5.6安全装置1)轨道两终端设车挡;2)每个活动屋盖两端设橡胶缓冲装置;3)设置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抗风锁定装置。4)活动屋盖运行过程中(升起,行走,定位,降下等)应有警灯及声音提醒。1)活动屋盖未顶起时应有限位装置,防止特殊情况下与固定屋盖发生挤压、撞击。6)活动屋盖运行过程中应有极限保护装置,不能有因为误操作而损坏屋盖的可能,极限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停止位置精度不能大于20mm。1)活动屋盖运行过程中应考虑行走断电情况下进行施压保护,液压系统应设逆止阀。2)活动屋盖液压系统应有管路防爆装置,防止管路爆破而损坏屋盖,防爆锁定压力不得小于30MPa,锁定后,二十四小时内移动距离不得大于2mm。3.5.7其他1)安装完成后,活动屋盖与固定屋盖高低差别小于15mm。2)活动屋盖应能满足湖南最高、最低气温下能正常运行。3)焊接:焊接、焊缝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施工安装要求现场组装,整体吊装,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现场施工工艺流程及对现场场地和吊装的要求,制定安装方案。在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可提供用水、用电、门机和食宿方便,但均应按有关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第4章机组盖板技术要求4.1概述主厂房(包括安装场)平面尺寸为155.7m×18.5m(长×宽), 安装场长40m, 宽18.5m,布置在主厂房右端部侧。合同范围内的盖板均布置在主房运行层及安装场,高程为▽27.50m。卖方应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各种盖板,包括盖板本体、护栏、基础埋件、传动机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成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从卖方工厂至工地指定现场)、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现场技术服务以及技术资料的提交。在设备投运以后,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地免费修理,保修期过后应继续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4.2 供货范围供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 格孔口净空尺寸单位数量备注1水轮机吊物孔盖板14000mm×5150mm套6安全防护型2发电机吊物孔盖板8300mm×4800mm套6安全防护型3水轮机进人孔盖板φ1820mm套6普通型4安装场吊物孔盖板4000mm×2500mm套1安全防护型5专用工具转盘只66备品备件φ14、φ16等各式扭簧只各式扭簧各供其总量的20%,不少于2个注:上表中供货设备规格为孔口净空尺寸,盖板实际尺寸由卖方设计确定。4.3 技术要求4.3.1通用技术条款(1)盖板操作方式采用手动操作、弹簧储力、伸缩缸助力、铰链传动。开启和关闭操作简单方便,一至两人应能够在5分钟之内轻松开启或关闭。(2)盖板关闭后面板和承载边框与地面(装修后地面)在同一平面,并能承受相应的荷载。(3)盖板开启后四周能够形成:双门翻起护栏;侧护栏为抽拉式,高度统一,约为1200mm,四边通过挂钩牢固连接;踢脚,高度约为200mm,以防止小件物品掉落,确保无安全隐患,操作安全方便。(4)盖板应尽量简单可靠,日常保养维护量少,不需外部提供辅助设备。(5)盖板的框、主梁等主材采用碳素结构钢 Q235-A,门板采用铝合金,表面应能防滑,侧护栏采用不锈钢0Cr18Ni9。(6)盖板钢梁应平直,面板应平整,不得有斜扭、翘曲等缺陷。盖板主梁下挠度应不大于计算跨度的1/500。(7)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锐口倒钝,尖角倒圆,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8)盖板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调整工具如楔子板等应配套提供。(9)盖板及埋件应整体美观,若多坑或一坑多盖时,须可互换。(10)卖方所供设备及其基础应满足高于地震烈度VI度的要求。(11)制作完成且合格的盖板表面必须按油漆操作要求先刷防锈漆,底层为环氧富锌底漆80μm,中间层为环氧云铁防锈漆80μm,外层为氯化橡胶面漆100μm。颜色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并提供适量同规格表面油漆随盖板交货,以备工地补漆所需。(12)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13)本招标文件中的盖板孔口尺寸为设计尺寸,卖方应在各盖板相关孔口混凝土浇筑完毕后,以实地测量数据为依据进行设计、供货、安装。4.3.2专项技术条款(1)水轮机吊物孔盖板安装位置:主厂房运行层(▽27.50m高程)数量:6套★规格(吊物孔净空尺寸mm):14000×5150,盖板开启后吊物孔有效空间不小于13400×4900。台口尺寸不大于(包含地面装修层厚度 深×宽mm):350×200★荷载(kg/m2):不小于300盖板设有2个钢化玻璃观察孔(1000×1000)mm,其承载能力与盖板相同。(2)发电机吊物孔盖板安装位置:主厂房运行层(▽27.50m高程)数量:6套★规格(吊物孔净空尺寸mm):8300×4800,盖板打开后收缩于孔口短边方向的端部台口内,不得占用吊物孔有效空间。台口尺寸(包含地面装修层厚度 深×宽mm):500×550★荷载(kg/m2):不小于300发电机吊物孔盖板需设1个1000mm×1000mm的进人孔,其具体位置在设计联络会上协商确定。在盖板的上游侧,买方拟靠墙设置钢梯,盖板应预留钢梯进人孔,进人孔上设有小盖板,需要进人时打开,平时为关闭状态。(3)水轮机进人孔盖板安装位置:主厂房运行层(▽27.50m高程)数量:6套规格(吊物孔净空尺寸mm):φ1820台口尺寸(包含地面装修层厚度 深×宽mm):150×150★荷载(kg/m2):不小于300(4)安装场吊物孔盖板安装位置:主厂房运行层(▽27.50m高程)数量:1套规格(吊物孔净空尺寸mm):4000×2500台口尺寸(包含地面装修层厚度 深×宽mm):350×200★荷载(kg/m2):不小于3004.3.3技术文件和图纸:投标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盖板总安装图、基础图、外形尺寸、荷载、重量等资料。4.4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4.4.1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供本电站安装、检修之用。卖方对备品备件应单项报价。4.4.2专用工器具卖方应提供专用工器具,供本电站安装、检修之用。卖方对专用工器具应单独报价。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投标文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 目录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投标设计要求(2)设备交货及工作进度(3)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表(4)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与计划(5)技术服务计划(6)主要加工设备清单(7)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相关资质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明材料(13)省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14)外购件购买协议(15)分包协议书(如有)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保证在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二、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三、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四、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没有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让他人挂靠投标。五、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六、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并投入机械设备,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施工。七、若中标,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以及行政监管人员的管理。八、若中标,将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严格履约,不发生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九、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年月日(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另外准备一份在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投标声明(格式)致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2)投标声明(3)投标声明附录(4)投标报价及说明(5)商务偏离表(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二、技术部分:(1)投标设计要求(2)设备交货及工作进度(3)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表(4)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与计划(5)技术服务计划(6)主要加工设备清单(7)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8)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三、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保证金(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相关资质证书(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表(10)近三年财务报表(11)社保证明材料(12)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明材料(13)省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14)外购件购买协议(15)分包协议书(如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小写),即 (大写)。(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声明、投标报价、已标价的分项投标报价表和其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的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5)随同本投标声明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3)投标声明附录投标声明附录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物质量保证期?(4)投标报价表及说明1.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同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条款、招标图纸等一并参照阅读。(2)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合价”、“投标总价”均由投标人填写,投标总价应为各项合价之和。分项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报出每个单项设备和子项设备单价和总价。其中单项设备的单价应为组成子项的综合单价。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计算。(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湖南省的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其它费用均应按规定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5)投标人还应对所列部件进一步细化报出组成部件的组件、分部件及重要零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估算工程量及价格、非投标人本厂产品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对主要结构件及重要零件还需注明材质。(6)分项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直接费、间接费、摊入(销)费、维护、利润、保证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的零部件或附件、保险、税额、物价上涨、工作调整、设计联络会,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应包括将合格产品运抵长沙综合枢纽工地的全部运输费用,为了防止运输变形所需的支托、加固、包装等材料,由投标人解决,其费用必须包括在报价中。(7)除招标人有特殊规定外,金属结构制造所需材料及外购件的订货、运输、保管、配套设备及相应检验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为了防止运输变形所需的支托、加固、包装等材料,由投标人解决,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8)分项清单报价表中所列估算工程量为估算值,仅仅是为投标评标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制造项目的最终结算将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详图并经买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中标后相应的合同“单价”而得出的实际合价,“单价”不得因估算工程量有变化而加以修改。投标时,当招标文件中的图纸与工程量报价表中的估算工程量有矛盾时,投标人应以分项清单报价表为准。(9)表中所列规定的专用工具、(调试)仪器是指在安装、检修、试验调试时按合同规定及卖方认为必须随货物提供的工具和仪器。(10)备品备件是指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及招标人根据本合同设备的特点在使用运行中必须带有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随货物备品备件数量按设备使用至质量保证期满所需的数量提供。(11)运输费是指设备出厂验收后,由卖方负责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合同文件要求的设备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各种杂费、保管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12)技术服务费应包括卖方按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在工地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过程中提供技术及培训服务等全部费用)、设计联络和出厂验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3)材料、设备价格表中子项下的分类项目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加工设备费、其他费、管理费、利润和税费等一切费用。(14)投标报价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使用。(1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已标价标的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二章“开标和评标”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16)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分项清单报价表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而在分项清单报价表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分项清单报价表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2.投标报价表2.1 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组号分组工程名称报价金额(元)备注一第一组屋盖第二组盖板分组合计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三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设备检验验收费四技术服务费五备用金额开标前10天与投标招标控制价一同公布。投标总报价一~五项之和 (小写)元 (大写)元注: 1.投标人应分别列出每一个单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清单。2.投标报价请参见《投标须知》12款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3.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是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4.交货时间提前3个月或推迟6个月时间段内,上述供货不发生任何费用。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2.2分项清单报价表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量报价备 注单价合价合计元汇入投标报价表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2.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报价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报价表(格式)序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名称技术规格原产地制造企业单位单价备注1234…N合计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其经验列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价表。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上表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单价指出厂价。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2.4 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工厂检验和验收报价表设计联络、技术培训及工厂检验和验收报价表(格式)1234567(3×4×5+6)8序号项目人次每次工作日单价(每人日)往返机票费总价备注1设计联络会1.1厂房屋盖第1次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1.2厂房屋盖第2次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1.3机组盖板第1次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2中间检查2.1厂房屋盖检查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2.2机组盖板检查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3设备工厂检验和验收(出厂检验)15×173.1厂房屋盖验收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3.2机组盖板验收15×17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4技术培训10×110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5其他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5合计 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详细列出设计联络会和设备验收所需费用的组成情况。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2.5 卖方人员工地现场的技术服务费报价表卖方人员工地现场的技术服务费报价表(格式)单位:元123456序号项目工作人日数单价(每人日)总价(3×4)备注1安装和监督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2调试指导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3其他服务投标人列出清单和价格4???????5合计 元汇入投标报价汇总表注:1.卖方为完成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进行的技术、安装和监督以及卖方对买方人员在工地的培训等技术服务费包括在本报价中。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辅助资料3.1单项设备制造费单价分析汇总表3.1.1填报说明1. 本表中的“加工设备费”中应包括操作加工机械的人工费。2. 表中的人工费是指各类加工用人工所消耗人工费之和,但不包括加工设备费中的操作加工机械的人工费。3. 表中主材费是指构成设备主体结构的材料费之和。4. 表中辅材费是指完成设备加工所需各类辅助性消耗材料费之和。5. 税金是指设备销售价格中应包括的各类税金和附加税费。3.1.2制造费单价分析汇总表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人工费主材费辅材费加工设备费其他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计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5)商务偏离表(如果有的话)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合同条款投标合同条款偏离说明正负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6)质量保障措施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7)售后服务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1、质量保证期限及质量保证期内服务措施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措施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配件供应价格清单序号配件名称品牌型号单价生产厂家产地5、培训服务承诺6、其他服务承诺7、售后服务联系表序号投标人联系人技术职称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技术部分(1)投标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按提供详细的设备制造工艺和安装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1. 设备制造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安排(1)场地:制作场地,组装试验场地,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场地。(2)吊装设备。(3)运输方式。(4)拟投入的主要制造加工设备。(5)制造进度安排。2.工艺设计(1)设备制造工艺流程。(2)主要工艺设计(包括焊接、热处理、组装、试验等)。3.关键部位、特殊零件的制造工艺设计及加工设备4.设备制造工程中的质量控制(1)质量保证体系。(2)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分析与确定及控制措施。(3)试验与检测。(4)质量检查与签证。5.主要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控制(1)主要材料、外购件供应厂家的选择。厂家信誉、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能力、检测能力、售后服务以及初选的厂家(2~3家)。(2)进厂材料、外购件的质量检测。6.分包、外协(1)分包、外协项目。(2)分包、外协单位的资质说明。(3)初选的外协厂家。(4)外协项目的管理措施。7.运输(1)基本运输条件。(2)运输路线及中间转运、吊装条件。(3)主要运输工装措施及包装装箱设计要点。8.安装(1)具体安装计划及方案。(2)设备交货及工作进度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列出各分项设备的:1.设计时间表;2.制造时间表;3.交货时间表。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3)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配置表1.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提供他打算建立的本项目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图,应表明本项目管理机构与投标人总部的关系。2.主要人员投标人应按下表要求说明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它具体情况,亦要附上这类人员的简历表,投标文件亦要附上一份派入人员的时间计划表,说明其是部分时间还是全部时间参加。投标人中标后,应实现此管理机构,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应对该组织机构作重大调整。主要人员表任命职务姓名年龄资历以往经验现任职务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艺设计工程师试验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专职质量员检测工程师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主要人员简历表(每个人员单列一表)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中担任的职务文化程度毕业学校施 工 经 历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特征、合同价格从事该工程时间担任职务备 注附发包人/业主名称及联系电话注:1、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岗位证书的复印件,设计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4)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与计划卖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列出提供的技术文件清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卖方所列清单不够或有遗漏,卖方应按要求补足。文件类别文件名称数量计划提供日期1、合同设备设计文件2、工厂施工设计图样3、车间工艺图及文件4、产品样本5、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手册6、设备出厂竣工图、资料7、其他技术文件(5)技术服务计划卖方应按合同规定详细提供一份技术服务计划,这份计划应至少包括:1.技术服务组织机构;2.技术服务人员计划,其中对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的专家须详细列出:姓名:年龄:学历及单位:技术职称(技术等级):职业/特长:以往经历:3.技术服务工作计划、安排和保证措施。4.技术培训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应列出技术培训项目、教材,内容安排包括机上操作实习、故障诊断考核方式等。卖方培训导师的人员计划,以及参加受训人员计划。(6)主要加工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设备具有途径产地状况1焊接设备1.1自动埋弧焊机1.2……2切割、平板、卷板设备2.1数控方形切割机2.2……3金属切削加工设备3.1……4探伤、试验、检测设备4.1X射线探伤仪4.2……5金属防腐5.1喷沙除锈设备5.2……6起吊设备7端面加工设备8工装台设备9制造设备的特殊要求9.1专用制造及组装平台9.2……注:1.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第5章的要求,自行填写内容。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7)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果有的话)合同编号: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规格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说明正负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认为还应包括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概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足够详细和清晰的图纸和数据,这些图纸和数据应简要地说明设备的设计特点,同时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由工程师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2 随投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资料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所述的供图要求及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内容,提供一份图纸、资料目录及相应的供应计划。 (包括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部件及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等)。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应包括以下图纸及资料(但不限于):1)表示总体布置的平面、立面和剖面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联的埋入部分尺寸,应表示各设备的主要参数、尺寸和重量,特别是那些影响厂房布置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装卸和安装所需空间者更应尺寸详细。2、a.总图;b.结构图;c.运行机构图(包括液压升降机构和行走机构等);d.电气元件图;e.供电滑触线装置图;f.屋面布置图;g.安装方案及运输方案;h.投标设计说明书。3)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及保证值4)卖方应提供一份建议的设备安装方法及安装进度表(包括组装和试验等)?三、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一览表序号资料名称要求备注1投标人概况2营业执照经2012年年检提供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承诺书提供原件4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提供原件6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原件7资质证书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原件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类似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合同提供原件9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复印件10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2010-2012)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11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原件12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提供原件13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提供原件14外购件购买协议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15分包协议书(如有)附分包协议书复印件说明:1、上表中序号1~15号内容要求编制目录、单独装订成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一同密封递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料的;(2)未按有关规定年审或过了有效期的;(3)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性规定的。?(1)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及其他:A.公司法定名称B.国家C.总部地址D.电话/传真E.联系人F.职务2.公司组织:A.组织机构B.管理人员:总 裁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 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 务 经 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C.股东名称(如果有):3.公司建立或合营的业务(日期和地点):4.目前经营方式起始于:5.最近的资产负债表(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3)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4)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5)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6.通常分包给其他承包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7.正在制造或已承接的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公司最大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8.以前所销售过的类似本合同设备名称和地址销售的设备A. 国内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国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投标人的设计、制造(包括采购、工艺、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10.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量年份国内销量 出口销量 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11.投标人实施本投标项目的运作体系(请详细说明)。12.其它资料(组织机构,体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就我们所能知道的证明上述申明是真实的,正确无误的,全部现有资料均已提供,我们同意遵照贵方的要求出示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兹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厂房屋盖及机组盖板采购安装承包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单位: (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姓名)(签名)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日期:年 月 日备注:1、应随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授权委托书”需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另外单独携带一份原件至开标现场。)?(4)投标保证金致: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其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附银行进账单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投标 人:(名称) (盖单位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 期:(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企业资质证书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复印件(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并附上主要用户名单以及《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1.工程概况A.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承包项目的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D.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E.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业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设备技术指标描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9)财务状况表1.基本资料项 目金额 (万元)总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总负债其中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净资产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2.年营业额年年营业额 (万元)201220112010总会计师:(签字)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0)近三年(2010-2012)财务报表附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11)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近6个月,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加盖社保行政单位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12)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复印件。(13)省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资料复印件。 (14)外购件购买协议外购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拟外购设备部件和外购件厂家的情况,附外购件购买协议(投标人应提供与外购件厂家的购买协议书复印件)。外购件情况表序号产品名称估算金额(元)外购产品的使用处外购件厂家名称、地址备注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5)分包协议书(如有)分包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拟分包出去的工程和分包人的情况,附分包协议书等资料复印件。投标人对分包的安排应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分包人应具备分包工程所需的资质,其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此表应在双方签订协议时,经招标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作为合同中已明确的分包人。合同签订后,若卖方再提出分包要求,应经买方同意。分包情况表分包项目主要内容估算金额(元)分包人名称、地址完成过同类工程的情况投 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第7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说明1、本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2、本项目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部分内容编制。3、权数取值见下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取值范围具体权数取值1技术标(K1)//2信誉能力(K2)0.20一0.300.33投标报价(K3)0.70一0.800.74. 关于信誉评审计分:(1)对“类似业绩”屋盖为“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安装业绩”,机组盖板为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水电站活动型机组盖板的设计、制作、安装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未提供原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得加分。5、投标报价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二、评标程序1、评标准备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2、初步评审2.1初步评审的程序:(1)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2)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3)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4)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5)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2.2、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2.3、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2.4、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详细评审3.1对投标报价评审计分;3.2澄清、说明或补正;3.3计算各投标人的信誉能力和报价得分;3.4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等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规定所称的评标活动是指包括确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等全部活动的统称。第二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所有评委、监管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透露任何评标细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组建第三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的组成并应当满足招标项目的评标要求。第四条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任委员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第五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评委提交讨论的问题,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问题,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但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除外; (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问题,应当提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问题,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解释;(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的问题,且属于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废标情形,应当作废标处理;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问题,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问题,应当修正结果并书面要求投标人确认;(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并记录在案。第三章评标准备与初步评审第六条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第七条 初步评审的程序:(一)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二)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三)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四)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五)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第八条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第九条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第十条响应性评审是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附表1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第十二条投标文件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当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当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投标人2次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但评标委员会认为确认修正无误,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第十三条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明确或细微偏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所有内容后,应当作出初步评审结论,分别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第四章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十五条详细评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对信誉评审计分;2.按照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减去备用金的价格,计算出评标价,对投标报价评审计分;3.澄清、说明或补正;4.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5.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排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将评标报告按规定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开标记录;(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五)废标情况说明;(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七)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十)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其他人员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附表1评审因素与标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承诺书; b.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投标声明;投标声明附录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货物质量保证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致; c.投标报价及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响应文件、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工作进度计划、设计制造标准、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技术服务计划、投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等技术文件; e.投标文件组成齐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7)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8)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资格评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相应制造设备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附表2:技术标评审表序号项 目评审标准评审结果1制造工艺合格不合格2设备交货及工作进度合格不合格3拟任本项目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合格不合格4技术服务计划合格不合格5主要加工设备合格不合格6运输方案合格不合格7安装方案合格不合格8规格、技术参数偏离合格不合格9评审结论备注:1.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技术部分独立进行评审;2.序号中有缺项的,该项为不合格;3.序号3、4为一般项,其余为保证项,保证项一项不合格或一般项两项不合格的(序号1保证项中若有一条不符合,则该保证项不合格),技术标为不合格; 4.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认定合格的技术评审为合格;5.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附表3:信誉能力评审计分表 序号项目评 审 标 准评分标准1注册资金(20分)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20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以下15制造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52生产和销售 (30分) 造厂商有10年及以上活动屋盖生产和销售经验的30造厂商有5年及以上、10年以下活动屋盖生产和销售经验的20制造厂商有5年以下活动屋盖生产和销售经验的103制造商财务状况(20分)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60%20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0%<资产负债率≤80%10根据投标人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80%54类似业绩(屋盖及机组盖板)(30分)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1项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业绩,得10分,每增加一个加10分,加满20为止。20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1个水电站活动型机组盖板的设计、制作、安装业绩,得5分,每增加一个加5分,加满10分为止。105合 计注:1.“类似业绩”屋盖为“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跨度16米及以上水电站厂房轻型钢结构活动屋盖设计制造业绩;盖板为:“近10年(2003年9月—2013年8月)承担过水电站活动型机组盖板的设计、制作、安装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得加分。2. 制造商生产和销售年限以制造商提供的类似活动屋盖合同的签订日期算起。(合同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工商注册变更记录等)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合同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可)附表4: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序号项 目评分标准备 注1 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投标人评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100分3 投标人的评标价<基准价 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100X备注:1.投标报价评分的组成:基准分100分。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报价-备用金(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规定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符合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条件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0.973. 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附表5:综合得分计算表投标人( ) 总分( )评委编号单 项 评 分技术标信誉投标报价12345单项得分Pi权数KiKi Pi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之和。第8章 图纸(另册)目录序 号图号图名1HND/B076b-45-01主厂房、安装场及中控楼屋盖设计图2HND/B076b-51-01发电机吊物孔盖板示意图3HND/B076b-51-02水轮机吊物孔盖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