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巨野县]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巨野县文昌路与麟山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东

联 系 人:刘希元

联 系 电话:186*****987

二、采购项目名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A032506

四、采购品目名称:技术侦查取证设备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勘查取证智慧辅助系统,预算资金30万元。

七、预算资金:约30万元

八、公示期限: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29日

九、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附件1)

2021年07月26日

附 件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市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巨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7月26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勘查取证智慧辅助系统,预算资金3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单项预算安排: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勘查取证智慧辅助系统,预算资金30万元。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无

3.采购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

勘查拉杆箱

配备勘查拉杆箱1台:

尺寸:21寸;

材质:铝镁合金;

配套:激光刻字标识、TSA密码锁、全向滑轮、EVA防震工具盒、铝箔手提仪器箱、亚克力耗材盒、防水操作台布;

所提供产品须具有合格证、说明书、视频光盘等材料。

1

★执法记录仪

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

防护等级:IP65;

分辨率:1080P高清;

内存:≥32G;

水平视角:≥120度;

具备红外夜视功能;

所提供产品须内置WIFI模块,并可连接手持设备观看。

勘查用具

1、便携电子秤1只(参数要求:称重范围0.5g-1.0kg,精度0.1g,具有校准证书);

2、激光测距仪1只;

3、三光手电筒1只;

4、放大镜1只;

5、手套≥10副;

6、密封袋≥30只;

7、取土环刀1只;

8、剪刀2只;

9、镊子2只;

10、药匙2只;

11、签字笔2只;

12、标签纸1本;

13、胶带1卷;

14、滤纸1袋;

15、进样器≥7只;

16、玻璃试管≥2只;

17、离心管≥10只;

18、吸管≥20只;

19、避光存样瓶≥2只;

20、量杯≥5只。

★手持式水质pH计

配备手持式水质pH计1台:

测量范围:0~14.00,E:±1999mV;

温度:0~60℃;

分辨率:0.01,温度:±1℃;精度:0.01,温度:±1℃;温度补偿:0-60℃(手动/自动补偿)

★手持式溶解氧仪

配备手持式溶解氧仪1台:

测量范围:0.0~20.0mg/L,误差范围:±0.3mg/L;

残余电流:≤0.15mg/L;

响应时间:≤30s(20℃时90%响应);

自动温度补偿范围:(0~40)°C

电导率仪

配备电导率仪1台:

测量范围:0-5000μs/cm;

解析度:1μs/cm;

精度:±2μs/cm +1%FS;

功能:所提供产品须具备一点校准、温度自动补偿功能。

食品检测仪

配备食品检测仪1台:

产品须具备硝酸盐、背景辐射检测功能;

辐射测试≤10秒;

锂电供电;

所提供产品须满足以下标准:GB/T18268.1-2010、GB/T18268.21-2010、GB4793.1-2007

土壤pH计

配备土壤pH计1件:

检测范围:3-8;

精度:±0.2;

可测深度:≥20cm

土壤EC计

配备土壤EC计1件:

检测范围0.0-19.9EC;

精度:±0.10EC;

可测深度:≥14cm

水质检测试剂

COD试剂≥10次剂量;

氨氮试剂≥10次剂量;

总磷试剂≥10次剂量;

重金属(镉汞铅)试剂≥10次剂量;

食品检测试剂

农药残留试剂≥10次剂量;

表面清洁度试剂≥10次剂量;

二氧化硫试剂≥10次剂量;

工业碱试剂≥10次剂量;

食品中铝试剂≥10次剂量;

食品中吊白块食品试剂≥10次剂量;

辅助器材箱

配备辅助器材箱1台,须配备以下器材:

实验服1件;

防护眼镜1件;

土壤取样钻(全钢材质,可拆卸,钻头长度≥18cm)1只;

水质采样器(有机玻璃材质,容量≥500mL)1只;

250mL避光存样瓶≥2只;

250mL刻度储水瓶≥2只。

2

勘查取证智慧辅助系统

所提供系统须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前端:配备取证终端,可本地数据缓存,具有自动生成勘查报告、电子签名、固定证据、案件协同、资料查阅等功能;

后端:管理系统采用B/S架构,具有新建案件、案件流转、案件查询、资料添加、用户管理等功能;

所提供系统须具有软件著作权。

1

物理特性:无。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小型微利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享受政府采购优惠。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数量: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要求标准;

服务期限:具体以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公开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7月26日起至2021年07月29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巨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希元

电话:186*****987

地址:巨野县古城街与文化街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

2.采购代理机构: 菏泽市正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茂闯

电话:150*****999

地址: 巨野县新华路39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办案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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