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医院核酸芯片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市人民医院核酸芯片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及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2.5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单价:元) |
1 | 核酸芯片检测仪 | 1 | 台 | 99800.00 |
2.6设备技术功能要求
适用范围:
用于检测24种人体宫颈中的人乳头瘤病毒分型(生物芯片法)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检测原理:PCR体外扩增和DNA反相杂交法相结合的DNA芯片技术;
2.★全自动分子检测平台,一键式操作,完成“从样本到结果”的全程检测;DNA矩阵与微流控芯片产品一体化,真正实现了核酸提取、纯化、扩增和基因分型检测的全程自动化;
3.★检测时间:<4小时
4.★通量:4-24通道;
5.样本量:宫颈脱落细胞,200ul;
6. 一个样本,多重检测,24亚型:18种高危型,6种低危型。
18种高危型 | 16、18、31、33、35、39、45、51、52、53、56、58、59、66、68、73、82、83 |
6种低危型 | 6、11、42、43、44、81 |
7.★全封闭,在整个检测过程中,样本、核酸、检测用试剂和废液均封闭保留在芯片内;极大减少了生物废物污染;从开始检测到结束,控制器一直关闭,最大限度避免了内/外界污染;
8. 三维运动系统:X、Y、Z轴在运动范围内误差不超过±0.25mm;
9. 信息采集:全自动摄像进行结果采集;
10.检测限:能稳定检出的HPV的病原体最小拷贝数为10³copies/ml;
11.质控:球蛋白(GB点)质控样本的采集及核酸提取过程,SP点质控反向杂交过程,在全自动检测的条件下保证了结果的可追溯性。
12.数据管理:样品管上的条形码可被芯片控制仪自动识别,连接医院LIS系统,轻松实现检测结果的自动化存储与调用。
13.★开放式通用平台,在研项目有呼吸道病原体、消化道病原体。
14.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实验前进行枪头检查,试剂、芯片、样本的安放和添加即可。
配置要求:
1. 外接显示器(选配)
2. 打印机1台(选配)
售后服务:
1.设备保修期≥1年,并永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2.卖方在保修期内每半年免费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3.卖方为需方操作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为需方工程师免费提供技术培训;
4.维修响应时间≤4小时,报修后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
5.省内有固定的维修工程师,提供免费保修电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3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时间及资格审核:
4.1公告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
4.2投标人于公告期间到吉林市人民医院(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设备科报名并登记。
4.3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后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4相关资质和书面材料送达地点为吉林市人民医院设备科(行政楼2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我院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递交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标注设备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吉林市人民医院;转账银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帐号:3980 1010 0100 0495 86。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相关规定进行。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人民医院网站及公示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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