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2184]龙川县两渡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管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JG2021-2184]龙川县两渡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管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龙川县两渡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EPC+O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管理招标公告
龙川县两渡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中共龙川县委办公室以十三届[2020] 55号会议纪要及龙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十六届75次[2020] 18号会议纪要采用EPC+O方式实施,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0] 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环境技术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龙川县两渡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管理。
2.2建设地点: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两渡河流域沿岸(干流河道及两岸)。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总长约34.34千米,污水连接支管管径DN150~DN200,总长约9.02千米,河道清淤约39814.5立方米,微气泡曝气装置3座,生态沟约2.6千米,生态种植(挺水、沉水绿植)约16621平方米,景观节点2处。
2.4运营维护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运营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维护、河面的保洁、生物浮岛的(生态沟和景观节点的)植物维护及更换、挺水(沉水)植物的收割及补种等。
2.5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511.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252.57万元;工程勘察费128.08万元(含物探12万元,测量费33.88万元);工程设计费289.08万元;5年运营维护管理费841.99万元。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与施工,限额投资(项目各项费用最终以龙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6招标内容
2.6.1勘察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详勘、物探以及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勘察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等。
2.6.2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 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6.3 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6.4 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2)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 工作及全部费用。
5)中标人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中标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6.5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网维护、河面的保洁、生物浮岛的植物维护及更换、挺水(沉水)植物的收割及补种,购置工具、劳防用品及其它工具等一批。
2.7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2)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3)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8建设期及运营维护期:
1)建设期总工期:总工期60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要求:60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运营维护期:工程完工验收次日起5年。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3)、(4)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期必须有效)。
3.4 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3.5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6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7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2021年1月至6月)连续参保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或电子印章。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8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9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若有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1发布招标公告、网上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为2021年07月27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02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需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投标登记。
4.2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后,须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将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及《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彩色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dazbdlb@163.com)办理投标登记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申请表》中填写的邮箱。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注:已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未缴付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2招标文件一经成功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视作已发放给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确认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 150 日历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8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登记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9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10网上投标登记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 11 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不得参与河源市投标活动。
7.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 年08月18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时30分。
7.2开标开始时间:2021 年08月18日09时30分。
7.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7.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龙川县环境技术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
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大厦A塔20层。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021年07月27日
“温馨提示: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1名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同时避免委派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及有亲密接触史的人员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公司名称)负责运营维护,(公司名称)负责施工,(公司名称)负责勘察,(公司名称)负责设计。(具体分工,联合体成员可根据实际分工情况进行完善填写)。
六、联合体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获取中标资格后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七、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项目招标活动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则延续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壹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如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如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单位章)(如有)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162*****28188.doc">招标公告(定稿).doc
标签: 管理 维护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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