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机关大院内新建的上下两层底商即将交付使用,为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规范经营管理,集团公司对新建底商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新建底商招租有关事宜及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商业项目(底商),位于中铁十八局集团机关大院新建的26#与28#住宅楼间的上下两层楼面共计13间(一楼6间、二楼7间),建筑总面积1849.03平方米(见平面图)。其中:
一层:
1.面积113.70平方米(快餐);
2.面积176.24平方米(商业用房3);
3.面积167.76平方米(商业用房2);
4.面积155.40平方米(商业用房1);
5.面积110.83平方米(菜市场);
6.面积67.81平方米(洗衣店)。
二层:
1.面积272.09平方米(快餐);
2.面积97.30平方米(银行);
3.面积167.55平方米(商业用房);
4.面积220.90平方米(商业用房);
5.面积135.38平方米(商业用房);
6.面积104.31平方米(美容美发);
7.面积59.76平方米(理发)。
二、招租原则、竞标规则及招租方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中铁十八局集
团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租。
2.按最终最高竞标报价的原则,确定承租中标人及承
租中标价。
3.竞标规则。(另见)
4.采用现场公开竞标招租方式,以明标方式举牌竞标。
三、参与竞租人的资格及提交材料
1.除银行外,所有底商的竞租人须是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在职的正式职工(含离岗休养、待岗职工)或退休人员;
2.竞租人为法人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自然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者,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户籍证明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3.竞租人须提交书面《底商招租报名表》、竞租的经营项目及经营构想方案(填报《底商招租报名表》的内容);
4.竞租人无犯罪前科;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0年。租赁期满,进行下一期招租时,上一期承租人,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资格。
五、竞租保证金、竞租方式及租金确定、中标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1. 竞租保证金:每个底商店面10万元。报名时经招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符合竞租资格条件者,一次性缴纳。中标者抵做承租租金,未中标者全额退还。
2.竞租方式及租金确定:
(1)、按建筑面积 1.8万元/平方米计算,确定每间底商店面的竞标总基价(即总标的),(折算后,年租金基价为 600元/ 平方米)。
竞标人每次竞价,在日租金基价的基础上进行竞价递增,每次竞价不低于50元/ 平方米,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中标人及承租总中标价。
(2)、若某一间底商店面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只有一人时,在已中标的相邻、相当店面的租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最多不超过八个百分点,最终测算的总租金须报招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竞标最终结果将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3.中标保证金:中标者需缴纳保证金,其中:经营“银行”的20万元;经营“商业、超市、快餐”的15万元;其余的10万元。承租期满,承租方在退租时必须将店面完好无损交还给招租方(招租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从其保证金中扣除。
4.其他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按3.0元/平方米/月(依据《底商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的起始日计收);
(2)、水费按计量表计收(7.5元/吨);电费按计量表计收(0.85元/度);取暖费每个供暖期按36元/平方米计收;煤气费按计量表计收(2.4元/立方);电视收视、网络费等按物业管理收费规定交纳;上述价格如有变动,按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3)、交费时间按物业公司收费规定执行。
(4)、店面装修费用全部由中标者承担,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经营设备及外檐标识、广告等费用,且外檐标识、广告等设置须按当地政府市容、综合执法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5)、招租方只负责将水、电、暖源引至室内及并承担安装计量表的费用。
六、租金缴纳、要求及相关说明
1.自接到《招租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含)7天内,中标人持《招租中标通知书》到招租方财务部门一次交清租赁期内的全部租金、中标保证金及第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之后,物业管理、取暖费按年交纳),并签订《底商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交,招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给予中标人30天的装修期,期间免收物业管理费。
2.承租人须严格按《底商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经营项目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在承租期内确需变更经营项目的,承租人须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变更;但对因变更经营项目影响到招租方的经营项目布局或损害了其他承租人的经济利益,是否批准变更完全由招租方决定。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清退出场,此前交纳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3.承租人应依法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等证照,从事餐饮的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做到合法守法经营。未按要求办齐相关证件的,不许开业。如被当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后果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4.合同期内承租人单方退出,其已交租金按剩余租赁期限折算后退还给承租人,但中标保证金只退还50%,视为违约金。
5.合同期内承租人的店面原则上不得转租,如确需转租,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招租方审批,转租期间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去世,其合同承租期内的房屋承租权可依法继承。
7.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与他人形成的任何经济纠纷与招租方无关。
8.中标者为在职正式职工(含离岗休养和待岗职工)的,须与原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所在单位停发工资及相关福利;各项社保基金费用由个人缴纳,单位不再负担。
9.招租方收取承租人的与招租有关的一切资料恕不退还。
七、招租程序
招租方发布招租公告(张贴、网上发布招租信息)→带意向承租人查看招租底商现场(疑问咨询)→受理报名登记(意向承租人同时须提交相关资格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招租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定(对符合条件者签发“招租竞标资格通知书”)→意向承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小组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组织竞标→确定承租中标人及中标总承租价→签发承租中标通知书→招租方与中标承租人签订《底商租赁合同》→承租人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办理店面入驻移交。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九、评标(竞)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竞)标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铁十八局集团机关办公楼附楼第一会议厅。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