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比选公告
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比选公告
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保险工作规范统筹管理的通知》(湘高速财函〔2021〕234号)文件要求及《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相关约定,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工程保险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现就本项目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一)项目概况:
沅辰高速项目建安费用41.7亿元。起于沅陵县盘古乡舒溪口,向南经辰溪县船溪乡、田湾镇、辰阳镇至辰溪县城规划区边缘杨溪口跨沅水,再往南经石碧乡至火马冲镇木桥江到达终点,与溆怀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主线建设里程51.032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本项目全线共设有互通式立交6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设置位置桩号为CK27+400;设置停车区2处,设置桩号为K2+500和K45+700;本项目设置养护工区1处、桥隧通信监控站1处。
(二)比选内容:湖南省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三)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比选申请人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
(三)比选申请人须是在湖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湖南省分公司;
(四)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五)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六)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有意愿参加比选的,请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到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512号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查验的原件资料:
1.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
3.经办人(应为湖南省分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递交的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或湖南省分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任职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三)其他事项要求在比选文件中明确。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9日 9时00分,地点为湖南高速保险经纪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512号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人民日报、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
联系人:李相龙电话:****-********
手机:134*****229传真:****-********
特此公告。
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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