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谈判公告
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谈判公告
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购
谈判邀请书
采购编号:HFWB-2021-4
1.采购说明
本项目执行单位为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采购人为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款要求有关要求,经段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确定采购方式,现拟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二次采购谈判。
2.采购范围与内容
2.1采购范围:惠州房建公寓段建筑消防设施年度维保
2.2 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分2个包件单独采购(谈判响应人可选择一个包件竞谈,也可选择多个包件竞谈)。具体情况如下表: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及数量 | 采购限价 | 承包方式 | 工期 |
---|---|---|---|---|---|
1 | 东莞东站客运大楼、汕头站综合大楼(3-11楼)的消防业务外包 | 对东莞东站客运大楼、汕头站综合大楼(3-11楼)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卷帘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定期维保。 | 10万元(含税) | 包工包料 | 一年期 |
2 | 惠州动车公寓及单身宿舍、惠州单舍A栋、东莞东单身宿舍B栋、龙川单身宿舍G栋业务 | 对惠州动车公寓及单身宿舍、惠州单舍A栋、东莞东单身宿舍B栋、龙川单身宿舍G栋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卷帘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定期维保。 | 14.45万元(含税) | 包工包料 | 一年期 |
3.合格的“谈判申请人”
3.1对谈判申请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资质要求: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铁路消防维保经验,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
3.2 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消防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工程师及以上,3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总工程师职称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五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3 其他要求
(1)人员、设备、资金、资信等方面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资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要求;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在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5)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以谈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线上购买谈判文件,自行填写《谈判申请人登记表》(见附件二)后,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2@163.com购买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1*****600)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谈判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谈判申请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采购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响应确认
你单位收到谈判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7月30日16: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确认函请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邮箱地址:crmscgz02@163.com。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3日9 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9.其它
1)谈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2)谈判时,申请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
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铁路生活区惠州二号办公楼 |
邮编: | 516023 |
联系人: | |
电话: | 0582-21207 |
采购文件联系人: | |
业务咨询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48@qq.com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
邮编: | 100036 |
项目经理: | |
联系人: | 朱工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Crmscgz02@163.com |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签名:
2021年7月27 日
邀请书附件一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关于(项目名称)采购的谈判邀请函,我方拟(参加/不参加)本次(项目名称)采购谈判。
特此确认。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2021年 月 日
邀请书附件二
谈判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1 | 电子邮箱2 | |||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联系人: (签名)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 |||
备注(由采购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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