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港转储煤炭委托运输项目公告
2021年集港转储煤炭委托运输项目公告
菏泽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赵楼煤矿集港转储煤炭委托运输,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菏泽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赵楼煤矿集港转储煤炭委托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赵楼煤矿集港转储煤炭委托运输
招标编号:SNZB-YZMY-D20210-0164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菏泽市。
招标范围:以汽运方式将赵楼煤矿集港煤从赵楼煤矿运送至济宁嘉祥港,运输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包括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维修费、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罚款、意外情况处置、地企关系处理以及托运方指定地点相关部门、企业收取的管理费等由此运输业务发生的一切费用。运输里程约52公里,运输数量预计约24万吨。实际运输数量、运输时限及其它相关要求依照赵楼煤矿生产调度的安排执行。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最高限价:34元/吨(含税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此价格,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且按时年审(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能开具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运输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具有连续发运能力或可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自有车辆不低于10辆,自有车辆及承运车辆均满足以下条件: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前登记入户且注册(所属)地区为菏泽市,且符合国五及以上机动车排放标准(汽油车、柴油车、燃气车),车型为重型自卸半挂车,载重量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具备北斗定位监控系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特别是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政府环保要求,符合矿方和收货方运输及环保要求。
(4)具有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备完善的监管措施,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人员配置齐全,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强。能够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并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具有完备的相关保障措施和设备。
(6)具有较强的协调调度能力及地企关系处置能力,确保运输安全、并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输任务,在运输期间负责因此业务发生的地方(地企)关系问题。
(7)承运方需确保所提供的车辆足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能够担负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和设备损毁等风险。
(8)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无经营异常、失信企业等不良记录,无重大法律风险或重大法律纠纷,无重大债权问题(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4.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 因违规等原因,被原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7日09:00至2021年7月31日20:00
5.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6.2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1)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7.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现场或异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7.4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三个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收款单位信息
(1)标书费收款信息
户名: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联行行号:********7264
备注:此账户仅接收标书费,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或留言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
(2)CA办理及续费相关费用收款信息
详见:http://www.ykjtzb.com/cms/channel/5other2/index.ht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菏泽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话:187*****86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手机:187*****000
邮箱:187*****000@163.com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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