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特邀请有意向且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第二次)。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为:

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主变电站位于沙依巴克区九家湾车站东侧场地,用地面积4178㎡。高铁110kv主变电站进线线路起始于老满城220kv变电站围墙北侧,沿规划路向北延伸至新医路,沿新医路东向150米下穿既有桥梁后沿经十二路(规划中)至高铁主变电站,本工程包括电力线路、3座工作井及相关配套设施,隧道分段采用明挖法、暗挖法、盾构法施工;高铁110kv主变电站35kv出线线路起于高铁主变电站内,止于九家湾站。

主变电站总建筑面积2118.68㎡;站区建筑物包括:主变电所、警卫室、水泵房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10千伏进线及35千伏出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电缆隧道,110千伏进线线路总长度1449m,分段分别采用明挖法、暗挖法、盾构法施工,明挖法线路长度共计228m,暗挖法线路总长度142米,盾构法施工线路长度1079m;35千伏出线线路采用明挖法施工,总长度217米,站内长度约157米,站外长度约60米。

主变电站由2回110kV电缆供电,长度分别约为1.7km、8.5km。主变压器本期规模2×40MVA,110kV侧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采用两级母线接线,远期出线16回、本期8回,35kV侧规划装设3组SVG本期建设两组。变电站内配置完备的电气二次、通信、给排水、安防、火灾报警等系统(含电气一、二次、通信设备装置,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1.4检测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进线线路及35千伏出线线路。

招标内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铁110千伏变电站质量检测的检测工作,包括:

(1)专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基桩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承载力检测、锚索预应力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置预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暗挖隧道衬砌背后空洞雷达探测),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的专项检测。

(2)见证取样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应同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及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的专项检测业绩和一项类似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业绩。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工程检测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仅限一家;

3.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8.3联合体各方应选派与联合体协议分工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注:类似工程指建筑形式、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建筑规模基本相当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3室(详细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杨莹、时运新

电 话:0991-7533463

传 真:0991-377552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徐万、段逸晗

电 话:0991-7650042、17699672025

传 真:0991-7650042

日期: 2021 年7月27日



标签: 质量检测 变电站 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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