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3Z088(SB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设备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4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共分五个合同包

01合同包:检测分析设备(1)6台,其中气相色谱-串联四级杆质谱联用仪(GC-MS-MS)1台、气相色谱仪(GC,配双ECD检测器)2台、气相色谱仪(GC,配双FPD检测器)2台、原子荧光仪(AFS)1台。

02合同包:检测分析设备(2)6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台、液相色谱(LC,配柱后衍生装置)2台、液相色谱(LC,配紫外检测器)2台、离子色谱仪(IC)1台。

03合同包:样本处理及辅助设备51台,其中氮吹仪1台、全自动旋转蒸发仪3台、高剪切分散乳化机1台、移液器30个、数显电热板2台、全自动电位滴定仪1台、电子天平(1/10000)1台、电子天平(1/100)1台、瓶口分液器6台、实验室专用手推车2台、GPS定位仪2台、台式超声波清洗器1台。

04合同包:办公设备31台,其中台式电脑12台、笔记本电脑2台、复印机1台、数码摄像机2台、数码相机3台、打印机10台、投影仪1台。

05合同包:采样车辆1辆,要求20万元以下、四驱、2.0L排量,SUV。

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供货期: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全部工作内容。

交货地点:安装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为采购的货物提供设计、制造、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一年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供货项目业绩。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供应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的经销代理授权委托书。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各合同包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类似供货项目业绩、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41-5号

联系人:张 涛

电 话:13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协院内主楼后侧)

联系人:李 伟、王洪喜

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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