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2013年学前教育剥班建园项目设备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禄劝县2013年学前教育剥班建园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的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禄劝县2013年学前教育剥班建园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2)项目编号: LQJYJ201303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2013年11月30日前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采购内容:幼儿教学设备及生活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家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三个标段,也可以同时中三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必须持有幼教产品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3)所投产品必须提供2013年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4)投标人需提供的近三年(2010年-2012年)财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有良好信誉及须在近3年有不低于二个类似供货业绩,(2010年—2012年)(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外地投标人须在昆明有服务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需要提供样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包,售后不退。 4.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必须持有幼教产品范围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3)若法定代表不能前来报名和参加开标会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若为生产商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经营资格证明材料或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9月24日至 2013年10月14日止,(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4楼)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3楼)。 9. 开标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禄劝县屏山路119号 联 系 人:李银兰 招标代理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镇吉兴路24号9幢4楼 邮 编:651500 联 系 人:刘世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