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项目名称: |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 ||
项目法人: |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7-05 10:33:37 |
项目名称: |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 ||
项目法人: | 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7-05 10:33:37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21BFFAZ01416
原公告日期:2021年07月0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1BFFAZ01416
一、答疑部分
1.招标文件第67页:“第五章 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二)总体要求/2.水表技术规格/2.6 水表的材料和结构要求/2.6.1 水表的制造材料的强度和耐用度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定及 CJ266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表壳材质符合 CMA/WM778《小口径饮用水冷水表表壳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表壳材质为铜或不锈钢(铸造不锈钢,不允许焊接不锈钢,即表壳不允许有焊缝)。
我司认为不符合新标准要求,建议删除或修改。
事实依据: 根据中国计量协会2020-11-30 发布的最新中国计量协会团体标准《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T/CMA SB 052-2020的相关要求(这份标准是对原CJ 266-2008版的修订),1、零件材料要求:1)水表上所有涉水的零部件及防护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2)制造水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以满足水表的特定使用要求。2、耐水压要求:水表应保证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下安全工作,不应有渗漏或损坏。
新标准中对于壳体的加工成型方式进行了调整。不再只要求铸造不锈钢,因此建议删除不允许焊接不锈钢的条款(即删除质疑事项1技术要求描述中最后小括号部分“(铸造不锈钢,不允许焊接不锈钢,即表壳不允许有焊缝)”)。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初审指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格式中要求内容为“请将需要的内容导入!”。 请问此内容是需要从主体库中导入吗,在制作标书页面未看见导入界面。
答:无需从主体库导入。
3.我公司欲依法参与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1BFFAZ01416)的招标活动,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出以下质疑: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答: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向同一合同 甲方累计供应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 DN15-DN25 范围内的口径)数量不少于 10 万台,每提供 1 个符合求的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6 分。注: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同一甲方业绩仅计一 次,同一业绩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过多有重复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采购依据,建议提供一份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投产品具有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供货业绩,且向 同一合同甲方累计供应有线直读远传水表(规格须为DN15-DN25 范围内的口径)数量不少于 3 万台。 每提供 1 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 1.投标人初步评审业绩不得分。同一甲方业绩仅计一 次,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过多有重复性,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采购依据,建议提供一份即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 4<F≤6 分,良好的 2<F≤4 分,一般的 0.5≤F≤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只有少数大企业满足,如: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等,作为评分标准对某些企业有倾向性,限制、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条款,建议贵司进行删除、修改。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4.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合格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2021BFFAZ01416),针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我司有如下疑问:
P41页投标人资质、 资格、认证中“2.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
我司认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CNAS实验室”作为评判标准欠妥,在水表制造行业具备申请CNAS实验室条件的并具有该项资质的仅有少数大企业,这对于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来说有失公平公正,且和国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有所违背。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2页投标人奖项、 荣誉中“2.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
我司认为作为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的单位,仅说明该企业是标准的起草人,并不能代表企业的综合实力,本次招标的是水表合格供应商,建议把企业技术实力上的奖项作为评分标准,如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
答: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2页投标人奖项、 荣誉中“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在研发人员、设备以及每年技术中心的费用上,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只有少数大型企业能做到,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根本达不到,无疑给中小企业设置了门槛,且和国家政策上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有所违背,含有倾向、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我司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3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
请问业绩证明资料是否上述三份材料都要提供?我司建议提供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中标通知书仅作为中标的依据,与实际发生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且有时候中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议可以不提供。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4页产品业绩中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2)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 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买方开具的证明等);(3)每份业绩中至少提供一个中标通知书”
同上条,请问业绩证明资料是否上述三份材料都要提供?我司建议提供合同及与该业绩对应的已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即可;中标通知书仅作为中标的依据,与实际发生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且有时候中标代理机构并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议可以不提供。
答:上述三份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P46、P47页生产设备中“1.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2.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我司认为将“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作为评判标准欠妥,水表的生产厂家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实力、生产制造能力、组装能力、检测能力、质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在水表制造上有所专长,水表模块的SNT完全可以找行业内最专业的厂家去加工生产,而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并不能证明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实力。因此,建议对该评分项进行修改。
以上我司提出的质疑,请招标方和招标代理公司慎重考虑给予回复!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质疑事项1: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得 2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 CNAS 实验室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 评分项:投标人是 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中任意一个标准起草单位的,得 2 分 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参与GB/T778、CJ266、JJG162 、JG/T162 、CJ/T224 现行标准的起草单位只有行业中的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本项为加分项,上述标准起草单位中的生产型企业多达30家以上。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企业(研究)技术中心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 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具有自动贴片机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具有全自动灌胶流水线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 评分项: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事实依据: 投标人具有(仪表)装配自动流水线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7: 评分项: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 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 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 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 2<F≤4 分,良好的1<F≤2 分,一般的 0.5≤F≤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各种合同的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
质疑事项8: 评分项: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原材料控制、生产加工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详细方案说明,同时投标人自有产品检定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设备如防冻实验装置、水表耐久性实验装置等,可提供实验室内景设备照片(照片须显示经度、纬度、地址等 GPS 信息) 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资料。同时提供有线直读远传水表安装注意事项和常见有线直读远传水表故障解决方案。
事实依据:投标人自有产品检定检测实验室,具有检验设备如防冻实验装置、水表耐久性实验装置等,只有少数大企业,该项倾向大企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变更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原内容为“
运行传输 | 4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2<F≤4分,良好的1<F≤2分,一般的0.5≤F≤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品牌成熟度 | 6分 |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4<F≤6分,良好的2<F≤4分,一般的0.5≤F≤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变更为“
运行传输 | 4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远传稳定、可靠性高、计量精准,并具有智慧水务应用平台的建设能力和实际案例,可提供自来水公司、水务企业、水务集团等供水甲方签订合同、运行传输稳定情况(如在线故障率)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案例运行证明(合同甲方盖章)、合同甲方联系方式等资料。 评委根据上述要求综合评分:优的2<F≤4分,良好的1<F≤2分,一般的0≤F≤1分。 |
品牌成熟度 | 6分 | 评委根据所投产品品牌成熟度、产品在国内市场及行业认可度进行综合评分,可提供业绩案例、满意度调查、安装验收证明、年度评价等材料予以说明。 优的4<F≤6分,良好的2<F≤4分,一般的0≤F≤2分。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2021年7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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