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莫镇于桥村、邓庄村以奖代补水泥路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莫镇于桥村、邓庄村以奖代补水泥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村民委员会、海安市南莫镇邓庄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资金、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6、7、12、14、21组、邓庄村3、4组; | |
(2)工程规模:水泥路约 4640?(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6、7、12、14、21组、邓庄村3、4组水泥路施工; | |
(4)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B****************001001 | 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6、7、12、14、21组、邓庄村3、4组水泥路施工 | 57 |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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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自 2019年 07月 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0年 07月 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 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1年 4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家 港市盛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8)其他投标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 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7日到2021年8月9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 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9日09时30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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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徐飞翔:186*****561、152*****971、****-********。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400.00元整。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村民委员会、海安市南莫镇邓庄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南莫镇于桥村、邓庄村 | 地址:海安市黄海大道晶茂国际1栋2单元1311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联 系 人:朱主任 | 联系人:王清松 |
电话:187*****608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