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潼关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潼关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关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渭南市环保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包划分
潼关县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标包划分及建设内容如下:一标包: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实验室实验台、通风系统、恒温系统、给排水系统、仪器电源稳定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二标包: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常规监测仪器购置项目,主要包括标准化实验室应配备的万分之一天平、电导率仪等套仪器设备的购置;三标包:大气监测专用仪器购置项目,主要包括潼关县污染源监测配套的烟尘采样仪、大气综合采样仪等仪器设备的购置;四标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要求配置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设备及工具购置及建设;五标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3个噪声子站、2个车流量子站、1个气象子站、1个中心监控软件、3套实时信息发布屏的购置和建设。概算投资约4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二、三标包投标人为有能力承担此项目的专业生产和销售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四、五标包的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销售(或施工)业绩、资质等级证书(四、五标包),携带上述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南市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714000 邮 编:714000

联系人:许渭东 联 系 人:张 聪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shxjh31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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