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一期(1~12栋)柴油发电机组与安装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一期(1~12栋)柴油发电机组与安装招标公告
cellpadding="6" cellspacing="1" bgcolor="#ECEBE9">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13-9-24 10:00:00
工程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12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与安装 报名结束时间:2013-9-29 17:00:00
系统编号:********008 资质要求:
公告说明: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12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12栋)已经主管单位批准建设,受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一期(1~12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普照小村小普公路南侧。
2.2交货及安装要求:
1、供货准备时间、供货周期、安装时间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承诺填写。以上供货、安装时间按1~6栋、7~12栋设备安装时点分段分别计算。以上均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下雪、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由于政府原因(如城管、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查处、检查、会议、活动、高考、土方运弃等)及周边环境影响等引起。投标时由各施工单位结合自身实力填报,投标单位对于所承诺的工期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工期保证措施。
2.3项目概况: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安置统规统建普照项目用地北临昆船集团总公司,南临昆石高速公路,东临南昆铁路,西临高桥村、西邑村。项目分为1~6栋、7~12栋两个标段施工,在两标段地下室各设柴油发电机房一座,其中1~6栋设计柴油发电机组550KW,7~12栋设计柴油发电机组900KW。
目前工程进展及发电机安装时点预计:1~6栋目前工程装饰装修基本完,已具备安装条件;7~12栋目前地下室主体结构基本完,上部主体结构正在施工,预计具备安装时间为2014年6月。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组为设计机组额定功率550kW(用于1~6栋)、900KW(用于7~12栋)各一套。投标人须根据功率要求及相关规范自主设计组装柴油发电机组,并负责设备的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并负责与机电总包、土建承包商、弱电承包商配合完成柴发机组安装和调试工作。设备包含内容:柴油发电机组,标配储油设备(设备调试期间的用油由投标人负责,正式移交业主前要求油箱内燃油不低于1小时的使用)、充电设备(充电机和电瓶等)、柴油发机控制(箱、柜)系统、减震垫和减震器、消声器、排烟管、随机工具、发电机房降噪(施工范围除现有墙体砌筑工程、抺灰工程、混凝土施工内容、机房门安装之外全部由中标单位施工完成)等成套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其他资格要求:
1) 生产厂家的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2) 若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持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若制造厂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其他单位用自己的产品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 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
4) 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
5) 投标人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提供对货物的维护检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到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10室报名资料审查(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合格后须缴纳投标报名保证金方可进行报名。(报名保证金缴纳程序:先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报名保证金缴纳通知单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根据通知单相关信息缴纳报名保证金,核实到账后携带通知单到经开区财政分局换取到账回执单,后携带到账回执单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报名事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4.2取得保证金到账单后可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五楼招标六部510室(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购买时需持报名保证金到账回执单。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0月15日 11时00 分,地点为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保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自行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或转账支票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注明投标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⑤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投标人带齐银行网银转账回单或电汇款回单或转账支票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在开标前的工作时间内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缴纳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负1楼)换取收款回单,以证明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3)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取保证金对账单导致投标单位废标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开户名称: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霖雨路支行
账号: ***************
地址: 昆明市霖雨路160号
邮编: 652004
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兵、崔宇波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帐 号:2502 0160 0902 4543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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