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GB18标段招标公告
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GB18标段招标公告
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GB18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2%5C%22">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已由市农业农村局以通农发〔2021〕32号、皋农发〔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1年度如皋市九华镇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项目区地方增加投资建设项目GB18、GB19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4554.68万元。GB18:2617.3万元,GB19:1937.38万元。
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按照 GB18标~GB19标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1.4工期要求:2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2年4月1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2021年12月底完成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及其余工程量的60%,2022年4月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3.********4%5C%22">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 级以上(含)执业资格,并具备与其注册专业相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⑷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1-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1-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6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7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8根据《关于暂停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的规定,江苏宏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汇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9日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8月9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说明
招 标 人: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九华镇
联 系 人:马主任
电 话:138*****9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六楼
联 系 人:朱轶群
电 话:182*****354
电子邮件:********2@qq.com%5C%22">********0@qq.com
2021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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