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道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受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发起>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活动。本次设计招标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邀请设计单位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1条 招标人
1.1名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1.2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1.3联系人:邵工
1.4电话:********
第2条 招标代理机构
2.1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2地址:广州市永泰路50号之一首层招标代理部
2.3联系人:廖裕平
2.5传真:(020)********
2.6电子邮箱:LIAOYUPING2006@163.COM
[注释]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委托,为其办理招标事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3条 交易服务机构
3.1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2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注释]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
第4条 招标项目简介
4.1名称: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4.2位置:机场西路(黄石路~广园西路)及会议中心北侧规划路西延长线(机场东路~齐富路~机场路)等。
4.3投资总额:约80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1500万元)
4.4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投资
4.5建设规模:机场西路(黄石路~广园西路)及会议中心北侧规划路西延长线(机场东路~齐富路~机场路)等,总长约6800M,城市主干道。
4.6前期咨询机构: 无
[注释] 前期咨询机构是指曾经参与可行性研究、规划编制、设计的机构。
第5条 招标内容
5.1本次招标内容为以下第 (c) 项:
(a)工程设计招标;
(b)工程勘察招标;
(c)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d)工程设计和设计咨询招标;
(e)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
(f)工程总承包招标。
第6条 投标资格
6.1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范围和等级的最低标准【同时具备(a)、(b)】:
(a)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设计甲级。
(b)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上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
6.2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可以通过联营或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分包人须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成员或分包人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6.3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4外国企业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
(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f)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h)其他有关材料。
6.5外国企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申请独立参加设计招标竞赛。如果中标承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并符合资质的设计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6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a)投标人未按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建筑条例》进行从业备案登记(备案办法见交易服务机构网页);
(b)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范围和等级;
(c)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d)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f)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
(g)投标人在商业或职业过程中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h)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i)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6.7如果招标人认为前期咨询机构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6.8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7条 招标程序的选择
7.1 申请人宜于2006年 2 月 27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表》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7.2 招标人采用以下第 (a) 种招标程序:
(a)公开性招标程序;
(b)选择性招标竞赛程序。
7.3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性招标程序,应遵循如下规定:
(a)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
(b)申请人可以预约时间到代理机构缴款、领取招标竞赛文件。
7.4如果招标人采用选择性招标程序,应遵循如下规定:
(a)招标人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承约能力、技术实力,尤其是其技艺、效率、经验和可信度,选定数量合适(下限不小于5)的正式投标人;
(b)招标代理机构在6日内向入选的申请人寄送投标邀请;
(c)入选的申请人可以预约时间到代理机构缴款、领取招标竞赛文件。
[注释] 选择性招标程序应贯彻透明和非歧视准则,投标人数应足以保证真正的竞争。
第8条 备标时间
8.1招标代理机构自招标公告发布第6日开始发出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计不少于 20 日。
8.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的接收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9条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为 1万元,以银行保函的形式。
[注释]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
9.2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单位是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第10条 评标和定标
10.1招标人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中选出一至三个中标候选方案,并标明排列顺序。
10.2招标人安排评标费用暂定为 / 万元,招标人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外地评标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酬金:
(a)每日不少于人民币 / 元;
(b)每个方案不少于人民币 / 元。
10.3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a)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b)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依次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方案(中标人)。
[注释] 财政投资项目宜采用(a)办法确定中标方案和中标人。
第11条 工程设计费和设计工期
11.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下浮20%,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暂定为 万元。
11.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以下第 (a) 种办法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a)第1名可获得 3 万元,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2 万元,第4至5名分别可获得 1万元;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无论方案排名如何,招标人不支付其经济补偿。
(b)第1名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0%),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5%),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c)方案设计费全部付给不中标的投标人,不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25%),第4至8名分别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d)方案设计费全部付给中标人,招标人另外向不中标的投标人付给经济补偿,排序前5名的不中标投标人可获得 元(方案设计费的10%)。
11.4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1.5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特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11.6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的支付安排。业主将按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
11.7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1.8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服务,每2万元设计费不少于1人日。
11.9招标人按以下第 (a) 种办法要求提交设计模型:
(a)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如果报建需要,中标人必须按规定提交设计模型;
(b)投标人的设计模型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第12条 工程勘察费和勘察工期
12.1工程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
12.2工程勘察费的支付安排。业主将按照《建设系统关于贯彻市政府<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城【2001】183号)中集中支付资金的操作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勘察费。。
12.3勘察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作业, 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勘察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第13条 其他事项
13.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3.2投标人应考虑风险,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外国企业应该了解和考虑有关注册、税金、报关、汇率、外币兑换出境、通信和旅行、现场服务等问题,以免产生分歧。
13.3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
13.4投标人凭合法发票收费,税金和交易服务费自理。
13.5如果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3.6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13.7如果招标人需要,可以:
(a)委托符合工程勘察资质的设计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如果设计中标人不符合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备资质的企业,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
(b)委托设计中标候选人承担设计咨询任务;
(c)委托符合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的投标人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
(d)委托符合工程监理资质的中标人行使监理权利,承担监理责任。
附件1-1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1填表须知
1.1申请人须回答所有问题,如果拟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对全部问题均应回答。
1.2本表填妥后寄给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1.3中标候选人须提交所申报资料及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严重歪曲事实,或者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竞赛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申请人
2.1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2.2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2.3法定代表人:
2.4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2.5投标事务负责人/手机:
2.6就近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的电话/地址:
2.7电子邮箱:
3联合体和分包商
3.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果有):
3.2联合体各成员的名称(盖章)/电话号码/分工职责:
(a)
(b)
(c)
3.3各分包商的名称/电话号码/分包项目:
(a)
(b)
附件1-2资格预审表(投标请求)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4申请人的资质
证书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范围和等级
发证机构
从业备案
工程设计
工程勘察
规划编制
施工图审查
测绘
ISO9000
ISO14000
……
[注释] 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是联合体成员或者分包人的,应在“范围和等级”栏目中详细说明。
5关键人员配备
关键人员
姓名
执业资格(盖章)
专业职称
专业工龄
项目负责人
城市规划师
建筑师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暖通空调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道桥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
[注释] 只填写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
市政道路、桥隧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道桥。
市政排水工程:给排水、环境工程。
附件1-3资格预审表 第 页 共 页
投标项目名称:
申请人(盖章):
6申请人的业绩经验
合同名称
项目规模
合同价(万元)
参与程度
业主电话
……
[注释] 只填写最能说明申请人的业绩经验的同类型项目、最大规模的项目。
7申请人简介
7.1申请人成立时间和简介(宜300字以内):
7.2申请人在本项目所在地的经历(宜200字以内):
7.3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7.4申请人认为评估其资格有关的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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