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招标公告

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在城区主干道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采用分散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启东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

采购项目内容:在城区主干道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11月底完成。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干道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项目(10块、尺寸360*160高清喷绘布),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至11月底结束(4个月)。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局交警大队在城区主干道共享自行车灯箱投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项目,(承租灯箱广告位其经营权属南通金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通金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90-6号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1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2日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采购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六、项目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10%(无利息)11月底付清。

七、采购人地址、联系人、联系地址: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516号

联系人:黄卫州

联系电话:152*****667



启东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7日


标签: 灯箱 自行车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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