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财政局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贵港市财政局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项目编号:GGZC2021-D3--GXZD

二、项目名称:2021年市政和建筑工程验线核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南宁市莱宝测绘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仙葫大道中16号海茵.国际花城二期水榭怡园I_A栋501号

被投诉人:广西众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地产小区81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你司邮寄的“2021年市政和建筑工程验线核准服务(项目编号GGZC2021-D3--GXZD)”的《投诉函》一份。经审查,该项目于2021年6月8日在法定网站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并载明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本机关未收到该项目的有关异议。据被投诉人所提供的《质疑函》显示,你公司于7月1日提出质疑,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九条“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投诉人未在提起投诉前依法进行质疑,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项“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处理结果: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


贵港市财政局

2021年0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告知 财政局 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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