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1YN1000003)

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G62021YN1000003)

项目名称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23ZZKG********
挂牌起始日期2021/7/28 挂牌截止日期2021/9/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景谷县响水路垃圾中转站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承富
成立时间2009/12/22注册资本
(万元)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0K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环卫设备销售。
职工人数43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年度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25744.68958

--
负债总额

22726.980825

--
所有者权益

3017.708755

--
营业收入

451.357489

--
利润总额

-104.820821

--
净利润

-104.820821

--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06.30

161.658730

-290.378191

-290.378191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873.376683

18146.046119

2727.330564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云南中和金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0/12/31
资产总额

25740.53万元

负债总额

22726.98万元

净资产

3013.55万元

每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1.004517元(按原股东净资产转增资本后的注册资本计算)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
1

不少于2009.04

40%
拟新增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不含原股东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部分)

拟增资底价2009.04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及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此次增资拟将增资企业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原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净资产转增2900万元注册资本持有增资企业60%股权;新增一位投资方持有增资企业股40%股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景政复〔2020〕312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云交所备查资料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全部必要的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

2、增资企业原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同步参与增资,以增资企业净资产转增2900万元注册资本,持有增资企业60%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待本次新增投资人增资行为完成后一并办理。

3、新增投资人的增资价格及对应持股比例,按原股东通过净资产转增资本后的注册资本进行计算。

4、若原股东不能在《增资协议》签署后1个月内完成2900万元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投资方有权解除《增资协议》,增资企业全额退还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款项(不计息)。

5、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涉及“特别事项说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6、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是(原股东以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其他需披露事项

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增资
方案
遴选方式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经增资企业内部决策审议通过后,该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

2.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增资企业根据以下占比综合评议并确定最终投资方:

(1)增资报价(30%);

(2)相关业绩(20%);

(3)专业资质(25%);

(4)企业管理能力(25%)。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终止的条件:

1.公开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

3.原股东无法完成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4.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止的情形。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存续期应达五年及以上;

2.意向投资方资产总额不少于1亿元(以意向投资方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新增投资方一位,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2009.0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的40%;原股东通过净资产转增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000万元,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的60%。

2.新增投资方须以货币(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款项中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3.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无扣除保证金情形及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剩余增资款投资方应当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云交所指定账户。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期间增资企业的损益由增资后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5.增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继。

6.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如下:

(1)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占董事会席位3人,投资方占董事会席位2人。董事长由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人选担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投资方推荐人选担任,财务总监由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人选担任。

(2)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人数3人,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各推荐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由景谷森达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人选担任。

7.利润分配限制

(1)自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惠尔洁公司增资扩股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增资企业不进行利润分配;变更登记完成后,增资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增资扩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增资企业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的一年内不分配利润,所得利润用于增资企业经营或增加注册资本。第二年起,增资企业及其附属公司应每年至少用可分配利润的30%用于现金分红(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除外)。

8.股权转让限制

增资完成后,除股东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否则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9.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该公告增资条件签订《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只能以此为基础细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增资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提交投资申请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

标的交付

以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现场尽调

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需全面配合,尽调结果将用于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9月22日
报名手续

于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提交《增资投资申请书》及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材料。(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寄出,以邮件寄出凭证记载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详询项目经办人:吴女士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产权交易一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交纳(以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户名: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1.当投资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交易服务费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的情况可以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意向投资方未按相关规定参加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

(4)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动转为违约金,在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增资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进行追偿。

4.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交易保证金到达云交所指定账户后,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以及向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服务费本项目《增资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应于收到《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附件下载增资扩股收费标准2020.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 吴女士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垃圾处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交易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