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河津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河津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河津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河津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
申报事项的公示
全市规模化草食畜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我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已经启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中心研究通过,现将我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市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青贮饲草收贮的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2、养殖场规模:奶牛存栏1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及以上,羊年出栏500只及以上。
3、养殖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或经营者)资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土地使用证明。
4、养殖场不得位于河津市现行的禁养区之内。
二、申报程序
1、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和专业收贮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河津市2021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平面布局图、土地证明等资料,经乡镇畜牧兽医站考察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复查。
2、考察审核通过后,市畜牧部门按照“公开公平、择优择强”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结合往年粮改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其养殖规模、青贮机械配置、青贮窖容积、示范带动作用、工作意愿及经济能力等因素下达项目任务。
三、申报期限
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5日,星期天不休息,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于粮改饲项目工作任务量大、实施期短、季节性强,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重视、及时申报。
联系人:李敬虎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28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