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莱高铁工程自购物资集采(二次)招标公告

济莱高铁工程自购物资集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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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莱项目

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JJLWZCG2021-03(二次)

1.招标条件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铁已由山东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评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济莱高铁JLZQTJ-4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水泥、钢材、型钢、钢绞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三局集团承建起讫里程为:DK55 655~DK76 261.95(含先期开工林家隧道),正线长度20.607公里,合同价约14.2亿元(先期开工2.81亿元),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境内。主要施工内容:隧道5座/12.432km,占线路总长60.3%(其中L>3km长隧道3座11.377km,L<1km短隧道2座1.055km);

桥梁10座/4.531km,占线路总长22.0%(其中特大桥3座/2.979km,大桥4座/1.354km,中桥3座/0.197km,岭东村特大桥40 64 40m连续梁1联)。

路基13段/3.61km,占线路总长17.7%;路基土石方约111万m3(挖方69.4万m3,填方42.2万m3),其中区间路基63.6万m3(挖方50万m3,填方13.6万m3),站场路基48万m3(挖方19.4万m3,填方28.6万m3)。

旅客地道1座、涵洞224.08横延米/7座。

铺道床:正线铺无砟道床40.66铺轨公里,站线铺无砟道床1.44铺轨公里,铺18#无砟道岔8组。

制、架箱梁162孔,其中24m双线箱梁22孔,32m双线箱梁114孔,24m单线箱梁2孔,32m单线箱梁24孔。

管段范围内三电迁改(不含110KV及以上高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3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粉磨站的投标。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由于建设单位设置准入名录(投标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招标人),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准入名录见:附表2:合格供应商名录)

(2)钢材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由于建设单位设置准入名录,生产厂、代理商须需为目录内厂家,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生产厂家必须是准入目录内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其产品。(准入名录见:附表2:合格供应商名录)

(3)型钢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钢绞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8年、2019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由于建设单位设置准入名录,生产厂、代理商须需为目录内厂家,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准入名录见:附表2:合格供应商名录)

注:以上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6)在国家、行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首页->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按照有关流程操作。电采二期公告公示不推送采招网,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8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更多”->搜索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济莱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ztsjjlwjb@163.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10:00;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10:00。

5.1.1递交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须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405 0183 5208 0000 0401

开户行:建行太原河西支行营业室

一包一汇,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济莱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2投标保证金凭证报送:请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ztsjjlwjb@163.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二期)”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前往原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病毒检测:上传投标文件出现“病毒检测中”提示后,再间隔3-5分钟(最多10分钟)刷新上传界面,检验是否上传成功。

(3)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5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标书解密、系统唱标、查看其他供应商报价。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莱高铁JLZQTJ-4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安通医疗器械厂

联 系 人:侯锦江 郭佳敏

电 话:166*****811 187*****082

电子邮件:ztsjjlwjb@163.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2:合格供应商名录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到货地点

备注

1

水泥

SN-01

124000

1000

5

1、2、3工区拌合站


2

钢材

GC-01

14988

1000

5

沿线工地


3

型钢

XG-01

3620

500

2

沿线工地


4

钢绞线

GJX-01

500

500

1

三工区



附表2: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物资名称

合格供方

1

钢材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

钢材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

钢材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4

钢材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

钢材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6

钢材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

钢材

莱钢集团有限公司

8

钢材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9

水泥

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

10

水泥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11

水泥

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2

水泥

山东鲁碧水泥有限公司

13

钢绞线

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

14

钢绞线

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15

钢绞线

威海银兴预应力线材有限公司

16

钢绞线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采 物资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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