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购置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购置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购置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山西省科学研究所就购置美国产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项目的进口设备申请拟采购进口产品满足需用,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在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止进行公示。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财政审核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靳远夫 135*****223
财政审核部门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名称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购置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

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 金额:300000.00

项目组织单位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项目使用单位

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申请

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称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何洋

男 

140*****610*******

教授 

运动训练 

山西省体育职业学院

135*****889

许华

女 

140*****571205128x

主任医师

运动医学

山西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130*****714

梁英

女 

140*****630*******

主任医师 

运动康复

山西大医院 

139*****687

拟采购采购进口产品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MAX-Ⅱa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是美国产。它利用精密的气流监测与分析设备,对运动呼吸气体分析,精确给出肺通气能力强弱、呼吸时氧气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产生,得知肺功能。配置运动心电图,可以得知是否有缺血性心脏病变。配置运动设备,可测肌肉骨骼系统的力量和所做的功。它是一台高科技对人体有氧运动能力进行测试和评价及鉴别诊断引起运动受限制的原因和运动能力的评估系统,它不但用在运动员的选材、训练、还可以用在普通人群心肺血管方面健康状况的动态监测。

我省的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蹦床、摔跤、柔道等大部分是体能性项目,经常了解运动员的身体机能状态非常必要。省体科所在1990年进口了一台“2900运动心肺功能仪”,早已老化不能使用,现急需这方面的设备。对该设备考察了解全国很多相关单位都购置了该设备,且使用效果都很好。再则全国统一购置相同设备,其目的是将来测试数据可以统一比较,相互交流共享。该设备国内没有,只能从国外进口。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1、何洋教授: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是人体各种器官机能活动的基础,应用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的规律来掌握运动员的机能水平指导训练把握恢复规律,可以有效促进运动能力提高,是训练科学化的标志之一。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是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重要检测手段之一。它对运动呼吸气体分析,精准诊断出肺通气能力强弱,呼吸时氧气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产生,得知肺的功能。配置运动心电图可以得知是否有缺血性心脏病变,配置肌肉力量运动设备,可测肌肉骨骼系统的力量和所做的功。该仪器是一台科技含量高、先进设备。该设备国内不能生产,因此需要购买进口该设备。

2 、许华主任医师: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主要是通过测试对象在一定运动符合条件下生理机能变化情况,进而来评估个体有氧运动能力,运动时血流变化情况,心脏电生理反应限制运动的征兆或症状等。目前,全国很多地方体科所与体育学院都购置该设备进行体育运动人体机能的测试分析,且应用效果也很好,已有成功的先例。我省很多项目都是体能与技能性项目,确实也需要该设备。想必购置设备一定对提高我省的体育运动成绩有很大的帮助。该仪器目前国内不能生产,因此需要进口购买。

3 、梁英主任医师:运动心肺功能测试系统确实很适合运动员使用。它是通过呼吸气体分析的方法判断运动员运动中肺功能的变化情况,鉴别肺能力的强弱。这种方法是目前较精确,也较普遍的常用法。如果配上动态心电,同时还可以分析心脏功能变化情况。这样判断一名运动员的运动能力更有说服力。因国内不能生产该产品,建议山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应购置美国产的MAX-Ⅱa心肺功能测试系统,将对运动员的科学训练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其他事项

备注:1.申请采购的进口产品采购须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拟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同类型可合并一次性进行论证;
2.申请采购的进口产品论证专家组应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必须包括一名法律专家,论证专家应具备拟采购进口产品所涉及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熟悉所拟采产品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独立论证;
3.论证时申请进口产品的理由,应包括采购需求,进口产品与同类国内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描述,性能优劣情况对比及论证意见;
4.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应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
5.采购人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出具《山西省进口产品核准采购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网上公示资料和论证专家基本情况及学术研究成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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