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创客等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创客等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创客等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0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B2021-063Z

2、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创客等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50,000.00元

4、最高限价:750,000.00元

5、采购需求: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创客等部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 750,000.00元,项目概况: 创客制作工具(木艺)、创客制作工具(陶艺)、佛坪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展示区设备、昆虫标本制作工具、急救安全教育设备,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13 09:00:00至 2021-09-12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磋商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3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0 14:00: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磋商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

地址:西安高新区经十二路以西、科技七路以北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采购 教学 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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