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塞科学谷?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关于“西塞科学谷?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关于“西塞科学谷?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西塞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西塞科学谷?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西塞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西塞科学谷?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为市政府重点项目“五谷丰登”之一的聚贤谷项目的配套工程,具体包括聚贤谷项目一期燃气主网工程设计、施工工作(不含子项支管设计建设)。西塞科学谷?聚贤谷位于市西南片区,即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为湖州市湖州市吴兴区(除凤凰工贸区、凤凰西区、杨家埠重化工工业区、仁皇山新区和太湖旅游度假区,以西苕溪、环城河、新塘港和长兜港为界)的行政管辖区域内。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湖州市人民政府(2004)50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湖州市人民政府已授予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营业区域内同意投资建设经营管道燃气及设施、供应输送和销售各种管道燃气的经营权。专营权期限与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年限相同。为规范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按照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许经营授权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特签署《湖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等相关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四中路227号4楼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西塞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 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集镇凤凰山路2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湖州日报社二期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85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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