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高拍仪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高拍仪招标公告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将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高拍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6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我中心将隐去提出意见单位名称,仅将提出的意见具体内容上网公示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技术需求以符合法律要求。本中心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需求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需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中心,同时将意见函电子版发送到我中心邮箱。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回复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c@tjgpc.gov.cn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管理的要求。需要实现评估工作全程化的信息管理,评估工作中纳税人报送的纸质资料,要通过高拍仪采集图片信息,存储到相应管理系统中,为纳税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的纳税人电子档案。二、商务需求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自合同签订后25天内供货。是项目要求2质保期3年。是项目要求三、技术需求序号采购项名称数量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1高拍仪96见附件附件: 序号需求条款是否为实质性条款原因说明1拍摄幅面可达到A3 是业务工作需要2摄像头数量不少于2个是使用的需要3感光元件:CMOS是通用性的需要4主摄像头不小于500万(2592 x1944dpi)是成像质量的要求5副摄像头不小于500万(2592 x 1944dpi)是成像质量的要求6扫描速度不大于1秒是工作时间的要求7光源补偿自然光 LED是成像质量的要求8扫描介质文件、票据、图片、照片、卡片、证件等是使用范围的需求9扫描输出格式JPG、TIF、BMP等是兼容性的需求10接口类型USB2.0是通用性的需要11技术支持提供SDK是业务系统扩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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