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河道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河道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建湖县城南新区河道整治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水利局
工程名称:建湖县城南新区河道整治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城南新区长兴河(滨河路~朱尤沟)、朱尤沟(人民路~滨河路)和唐桥河(秀夫路~湖中路)
标段划分:一个
工程规模:三条河道整治,总挖土方量约20万m3、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建湖县城南新区长兴河、朱尤沟、唐桥河河道开挖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26日,要求工期:60日历天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①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④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⑤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⑥企业和报名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具有执业上岗证书];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3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13年9月30日17时前派代表到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委派本企业员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报名办理相关手续。报名结束后凭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在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在投标单位中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得作为中标侯选人(最高限价在工程开标五天前予以公布,直接公布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或建湖招标采购网上www.jhzbcg.com,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本工程设招标最低控制价,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其为废标。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A值: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中的任一数值,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备注情况:为避免投标人恶意报价,当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恶意报价,在低于成本判定时恶意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7、诚信保证金:根据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盐招办发[2012]3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诚信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0万元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诚信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005297,行号:********0304),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转至招标人帐户,未中标单位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生效后退还。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9、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建湖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9号 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四楼
邮 编:224700 邮 编:224700
联系人:刘汉高 联 系 人:商国胜
电 话:189*****328 电 话:189*****82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gs09@163.com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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