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维修改造干部保健中心楼招标公告

医院维修改造干部保健中心楼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NJ130316-02SG
南京市鼓楼医院建设项目市鼓楼医院维修改造干部保健中心楼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39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7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7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市鼓楼医院干部保健中心楼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3号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鼓楼医院干部保健中心内装及设备安装,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1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1250万元,机电安装工程850万元。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11541.9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造价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且单体面积在11000平方米(含)以上(面积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和安装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建造师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造价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且单体面积在11000平方米(含)以上(面积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和安装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六、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注册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3年4月至2013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本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包括时间、金额等),均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企业业绩与建造师业绩可为同一工程。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递交后方可签订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9月24日19时10分到 2013年9月30日19时1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3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鼓楼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子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72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89*****335@189.cn">189*****335@189.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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