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夹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编 号: 270521 所属地区: 乐山市
项目全称: 夹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所属行业:
招标类别: 施工 报名时间: 2013年09月25日至2013年09月30日
夹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夹江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已由 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以 川防办汛发【2013】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夹江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夹江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夹江县发改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投资【2013】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夹江县水务局2.2 建设地点:22个乡镇2.3 项目规模:新建自动监测雨量站6个、简易监测雨量站84个、自动监测水位站6个、自动监测水位雨量站4个、移动自动监测气象站2个、自动监测气象站2个、视频站4个等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备品备件、系统集成等。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0月2.5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三个单项合同金额超过400万的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至少承担过1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09月25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09月30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0月15日 09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夹江县水务局
地 址: 夹江县新华路10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袁 女 士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2106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余 先 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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