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行车录像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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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方 式┊竞争谈判

齐齐哈尔市急救中心行车录像系统项目谈判公告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齐齐哈尔市急救中心行车录像系统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STP2013-103

2、项目名称:行车录像系统项目

3、项目预算:22.5万元 (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货物需求一览表:本项目分1个标段:具体设备数量、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有效年检)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2、本项目实行最低评标价法。

3、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 2013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4: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

3、获取方式:U盘或电子邮箱。

四、谈判

1、谈判时间:2013年9月29日 下午14.00点。

2、谈判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7会议室。

五、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 齐齐哈尔市急救中心

2、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 岩 137*****567

六、集中采购机构

1、采购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3、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波 张华锋

联系电话:****-******* ****-*******

户 名: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中环支行

帐 号:****************2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5日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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