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醒石书画作品-《富贵》交易公告
金醒石书画作品-《富贵》交易公告
金醒石《富 贵》彩墨写意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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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富 贵》
作者:金建国
艺名:金醒石
尺寸:68cm*68cm
创作时间:2021年
金醒石
1963年生于北京,满族,1987年留学日本,毕业于日本武藏野美术大学造型学部日本画系,师从中国著名古典诗词大家、著名书法家萧劳,中央美术学院国画系教授姚有多等学习。受聘于读卖日本电视台水墨画专任讲师。
东京画派发起人,东京新画派发起人。现以北京,东京为主要创作基地,自由艺术家。
创立醒墨会任会长,主持“醒墨会学术作品展”,在东京都美术馆,银座地球堂画廊等地35余回。策划“醒墨会选拔展”,组织团体艺术家考察交流中国各省市风景古迹,远赴欧美,南极大陆等地写生搜集素材;促进北京,上海,杭州,厦门等地常态化学术交流,在北京等地的艺术博览会进行作品展示,并多次在保利拍卖取得出色表现同时也传播了其收藏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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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个展历:
东京银座三越画廊,横滨崇光百货店画廊,东京椿山荘画廊,银座地球堂画廊,日本各地三越画廊等个展50余回;
北京金醒石常设展画廊,北京798地区等个展数回;
主要团体展:
中央美术协会展
(东京都美术馆)
日法现代美术展
(东京都美术馆)名誉总裁奖
日本现代水墨画家邀请展
(新国立美术馆)审查员
日台水墨画家邀请展
(台湾中正纪念堂)审查员
日本水墨画秀作展
(东京都美术馆)
全日本水墨画大赏展
(埼玉现代美术馆)大赏
东京画派展
(东京品川O美术馆)
纪念日中邦交友好35周年纪念展 (日中友好会馆)
第五回中国重彩岩彩画展
(中国美术馆)优秀奖
第一届全球海外华人华侨书画展
(国家博物馆)佳作奖
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书画汇报展 (国家大剧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海外华人华侨书画展 (民族文化宫)
企划组织“梦回东方”——东京画派展
(中国美术馆)
出版物:
《金醒石画集》 光明日报出版社 ;
《醒墨会画集1-2》,人民日报海外版专题介绍,日本美术专美杂志等。
媒体报道: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制作“不一样的画家金醒石专题报道”,刊登于日本美术年鉴,中国当代艺术年鉴等刊物。
标的项目名称 | 金醒石《富 贵》彩墨写意作品 | ||||
项目编号 | 09CP******** | ||||
标的情况 | 1.展示地: 本次标的本中心不组织展示,请参与方自行联系前往勘验;交割地:面议
彩墨(托裱 68*68cm)作者:金醒石 3.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止; 4.其他披露:作品转让同时所有权发生转让,但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依法归著作权人所有。 5.特别提示:作品图片仅供参考,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承担运输费用;请竞买方充分考虑买受后的成本、风险,谨慎考虑、慎重竞拍,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评估情况 (可选) | 本次项目无评估报告,为委托方自主定价。 | ||||
转让底价 | 1.挂牌价:30000元; 2.加价单位: 1000元。 | ||||
报名时间 | 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3日 | ||||
报名手续 | 交纳保证金,上传受让资格申请表、标的勘验确认表。 附件: ********183*****7001.doc">艺术产权受让申请书.doc | ||||
转让方承诺 | 现委托贵中心对金建国(艺名金醒石,所有交易信息公示中均称金醒石)20幅书画作品进行公开转让,现就此次转让标的权属及真伪、品质、瑕疵等情况承诺如下: 一、本次拟转让书画作品的来源如下: 本人金建国委托贵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20幅作品是我本人于2021年创作的原作,现正式授权贵中心进行宣传推介、挂牌转让,具体范围见附表二,并承诺附件一中的书画作品来源合法,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本人承诺本次拟转让的书画作品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三、本人承诺对本次拟转让的书画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署名权及处分权,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侵权等事项。 四、本人承诺本次拟转让的书画作品的真伪、品质、瑕疵均已在作品清单中予以充分披露,不存在未说明或未披露的影响交易相关方无法判断书画作品真伪、品质和瑕疵的事项。 如本次拟转让书画作品在委托贵中心宣传推介、公开转让过程中出现作品真伪、品质、瑕疵、权属等纠纷,以及侵权等法律事项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 ||||
保证金 | 1.保证金:3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23:59分 3.保证内容: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其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展示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转让方10%交易服务费,最终受让方5%交易服务费。 |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王经理 136*****442 | ||||
特别提示 | 1.付款提示: 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账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2.竞买人一旦参与标的竞拍,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认可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所有链接中的文本内容),愿意承担一切的风险和责任;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李经理 185*****976 技术支持:李经理 185*****927 咨询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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