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永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编制时间:2021年07月28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述:为实现乡村振兴,红河镇大芦沟村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增加该村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对村内道路进行修补提升,改善村内条件。现决定对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进行招标。

1.项目名称: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2. 招标控制价:100万元(其中一标段总投资为80万元,二标段总投资为2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光伏发电及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项目采购完工后满足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施工地点为昌乐县红河镇大芦沟村。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7月28日起,至2021年07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8月0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羽电话(传真):********382

地址:昌乐县红河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永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凡电话(传真):187*****753

地址:昌乐金都商务大厦1520室

需求公示.pdf

标签: 提升 改善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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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永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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