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警务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警务装备招标公告
老河口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下达的河财采计(2013)49号计划函的要求,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老河口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其所需单警装备、公用装备等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LHKZFCG--(2013)ZB17号
二、项目名称:老河口市公安局警务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项目内容:公安装备所需单警装备、公用装备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时提供加盖公复印件。
4、按照采购人要求,为保证投标产品为原厂正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警务装备:多功能腰带、伸缩警棍、手铐、水壶、催泪器;公用装备:喊话器、警戒带、钢叉、防弹衣、防弹头盔、远程催泪喷射器等装备由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所投单警装备须是公安部入围厂家对应产品,且提供入围通知书。
6、投标人所投防弹头盔、防弹衣须是公安部[2005]849号文件第三批警用头盔、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厂家。
7、投标人所投便携式远程催泪喷射器须是公安部[2010]1001号列装文件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授权书原备查;投标时需出具公安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带齐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红公章)
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及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30日(工作时间)在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老河口市委党校五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10月9日上午9点在老河口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本项目设预算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九、采购代理机构: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智兰 吕霞 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悦 电话:132*****168
老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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