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黄埔区九龙镇(麦村村、大坦村、九楼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1)
2015年度黄埔区九龙镇(麦村村、大坦村、九楼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现将招标有关问题及解答进行了归纳、汇总,形成招标答疑纪要。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纪要,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答复:
JG2016-6390问题列表 | ||
序号 | 问题内容 | 问题答案 |
1 | 本项目是否办理报建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后是否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 | 答: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执行。 |
2 | 标段1和标段2,能否共用1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答:否。 |
3 | 税金费率3.22%是否存在问题,现在实行增值税了 | 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未发文要求高标项目实行营改增,税金费率按3.22%计算; |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款“投标截止时间”、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2条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第5.1条款“开标时间和地点”澄清: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活动安排中的时间及场地安排。
2、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1条款“踏勘现场”澄清:
原文: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时间:自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
现文: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时间:自2016年9月1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
3、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澄清:
原文: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文:评标委员会构成:每个标段抽取一组专家,每组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条款修改:
原文:投标人报价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范围内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0%或投标报价下浮率>10%,按废标处理。
现文:投标人报价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20%范围内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0%或投标报价下浮率>20%,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第12页第3.1条款“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
原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现文: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编制);
(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6、招标文件第32页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2条修改:
原文:本招标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投标人报价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范围内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0%或投标报价下浮率>10%,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投标人须以招标图纸、技术条款及原始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核实。投标报价时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及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现文:本招标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投标人报价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20%范围内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0%或投标报价下浮率>20%,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参考工程量。投标人须以招标图纸、技术条款及原始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核实。投标报价时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及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7、招标文件第39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修改:
原文:一、投标函、投标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现文:一、投标函、投标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性响应承诺书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8、招标文件第54页澄清:
原文:九、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现文: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编制)
十、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9、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33条竣工结算中第1点第?小点澄清:
原文:?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如期竣工的,发包人奖励5万元作为如期竣工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提前竣工小于五天的发包人在如期竣工奖的基础上再按每天3000元的标准奖励承包人,不小于五天的发包人在如期竣工奖的基础上再按每天(5000)元的标准奖励承包人,最高不超过合约合同价格10%。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在竣工结算材料中列明提前竣工奖数额(否则视为放弃),经发包人审核及财局审批后与其他应付工程款一并支付,承包人应提供包含奖励金额在内的建安发票。承包人未按要求完工的,发包人不必奖励承包人。结算价按财局最终评审为准。
现文: ?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如期竣工的,发包人奖励5万元作为如期竣工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提前竣工小于五天的发包人在如期竣工奖的基础上再按每天3000元的标准奖励承包人,不小于五天的发包人在如期竣工奖的基础上再按每天(5000)元的标准奖励承包人,最高不超过合约合同价格10%。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在竣工结算材料中列明提前竣工奖数额(否则视为放弃),经发包人审核及财局审批后与其他应付工程款一并支付,承包人应提供包含奖励金额在内的建安发票。承包人未按要求完工的,发包人不必奖励承包人。该奖励条款须经区国土和资源规划局批准方可实施。结算价按财局最终评审为准。
10、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中“如需申请预付款,则需另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广州市内的银行分行开具的保函。”此部分内容删除。合同中对应内容相应修正。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谷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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