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字〔2021〕7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建设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目标,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鼓励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增施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主动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实现“藏粮于地”,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
实行“种田得补贴,不种田不得补贴”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水田承包权且在水田种植水稻、番薯、豆类(大豆、红豆、绿豆、其他杂豆)等粮食作物或种植常年蔬菜(一年种植6茬以上)的农民(含红田居委会居民和县良种繁育场职工等承包户)。
(二)补贴条件
1.以耕作种植粮食作物、常年蔬菜的水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水田不撂荒,休耕不得超过一年,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水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水田不得补贴。
3.原则上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耕作种植粮食作物、常年蔬菜的水田视为符合补贴条件。撂荒、休耕1年以上(含1 年)的水田、占补平衡中“补”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水田等不得补贴。
三、补贴资金、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资金。2021年省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含中央、省级),上年结转资金。
(二)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实行包干制,即用完为止,不足县级不补原则),加上上年结转资金,除以2021年实际申报耕地(水田)的补贴面积,得出每亩耕地(水田)补贴标准,作为我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测算依据。
(三)补贴方式。为确保耕地(水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含红田居委会居民和县良种繁育场职工等承包户)手中,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发海南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琼财库〔2020〕71号)要求,补贴资金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四、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一)申报、审核、公示、函报
1.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
(1)农户(含承包户)据实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签名后,附上农户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测量成果证明)等凭证复印件,由本村村民小组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所在地村委会。
(2)村委会调查核实农户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出具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农户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承包权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及时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抽查核实各村委会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随机抽查或现场抽查核实,对某一村的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中水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2),公示时间7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乡镇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到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农户申报审批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2.红田居委会居民或县良种繁育场职工、居民连队、红田居委会或县良种繁育场
(1)红田居委会居民或县良种繁育场职工据实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签名后,附上居民或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水田承包权证证明(未有承包权证的,补签水田承包种植合同,复印件),由居民小组(连队)或县良种繁育场调查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尤其种植面积),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将所有居民或良种繁育场职工的申报材料(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耕地承包权证明)装订成册,提交红田居委会或县良种繁育场。
(2)红田居委会或县良种繁育场收到申报材料后调查核实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对某一居民连队或职工的申报面积超过该居民连队或职工土地承包证书中水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抽查核实后以居民小组(连队)或良种繁育场为单位在所在居民小组(连队)或良种繁育场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2),公示时间7天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制作本居委会或良种繁育场申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电子文档,以函件形式报送电子版、纸质版到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所有居委会居民或良种场职工申报及公示(拍照)等材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1.审核函报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政府、红田居委会和县良种繁育场函报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后,负责汇总全县申报情况总表。随机抽查(可通过“土地确权县级数据库”)或现场抽查核实申报农户(含红田居居民和县良种场职工等承包户)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尤其对某一乡镇、红田居委会或县良种繁育场的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居委会居民或县良种繁育场职工土地承包证证书水田面积总量时,要重点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根据省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上年结余补贴资金除以核实后全县实际申报补贴种植面积,测算本县每亩水田补贴标准(可低于或高于省级测算标准),制作补贴资金分配表,出具审核意见,以函件形式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
2.审核、公示并发放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收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发放补贴资金函件及申报情况总表和电子文档材料后审核,确定本县每亩水田补贴资金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制作公示表(格式见附件4)并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及时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原则,由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省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政府、红田居委会和良种场贯彻实施,并抄送省农业农村厅。各乡镇政府、红田居委会和县良种繁育场要按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审批、公示、函报、发放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局切实落实好年度工作经费,确保补贴顺利实施,并及时将工作经费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用于交通、宣传发动、培训、各种宣传资料印刷、办公纸笔、劳务补助等。
(三)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有关表格制作并上传至县政务网,以便于下载或免费印发给农户填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乡镇政府、红田居委会、县良种繁育场、村委会分别建立健全补贴档案,确保补贴实施有据可查。
(四)抓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有效实施,为提高耕地地力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乡镇、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人员的培训,印制工作程序及职责图表,提高有关人员工作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五)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强化资金管理。鼓励乡镇创新补贴工作方法,以农业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同时,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操作规程的通知》(琼财库〔2020〕71号)文件要求,严格使用补贴资金,规范资金发放管理,清理挂账资金和原已开设但不再用于发放补贴资金的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加快发放进度,建立月周报制度。各乡镇、红田居委会和县良种繁育场要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6月30日前完成70%以上发放任务,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发放任务。要按时报送信息,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同本级财政局对接,及时掌握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数据,建立月周报制度(详见附件5),从5月份起每周一将进展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计财处)。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做好补贴工作总结,于2021年11月16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
审批表
2.昌江黎族自治县XX乡镇(居委会、场)2021年耕
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4.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
示
5.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周报进度情况表
附件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乡镇(居委会、场): ???????????????????村委会: ??????????????村民小组、居民连队?: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承包水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亩) | 种植作物 品种名称 | 申请人户主签名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
1.村民小组(连队)初审意见(经核属实):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1?年 ?月 ?日 ?? | 2.村委会审核意见(拟同意申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1年 ?月 ?日 | ?3.乡镇政府(居、场)审批意见(同意申报): 审批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21年 ??月 ??日 |
注:本表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各存一份;分别附上户主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均为复印件)。
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县XX乡镇(居委会、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我村委会XX村民小组(连队或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植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核定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亩,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申报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自×× 月 ××日— ×× ?月 ?××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反映。联系人和电话:******** ????
单位(盖章):村委会或居或场????????????????????????????????????????????????2021年 ?月 ??日
乡镇(居或场):????????????????????村委会: ?????????????村民小组(连队):
序号 | 申 请 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承包水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农作物面积(亩) | 种植作物品种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附件3?????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单位(盖章): ??????????????????????????????????????????????制表时间: ??????
序号 | 村委会(村民小组、连队或场)名称 | 申报农户数(户) | 承包水田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合计 |
制表人: ??????????????????????????审核人:???????????????????????????负责人: ?????
附件4??????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
XX乡镇(居或场)等单位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并来函向我单位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经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元,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自×× 月 ××日— ?×× ?月 ?×× 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欢迎来信来电方式反映。
???联系人和电话:********
???某某(单位名称)?????????????????????????????????????????2021年 ?月 ?日
县: ???????????????????乡镇或农场(居): ??????
序号 | 乡镇(居、场)名称 | 申报实际种植补贴面积 (亩) | 申报补贴农户(或农场职工)数(户) | 补贴标准 (元/亩) | 核拨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县农业农村局制表人: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
附件5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周报进度情况表(?月 ??日,第期)
填报市县:(盖章)
市县名称 | 全市县享受补贴乡镇、农场(个数) | 乡镇、农场居函报农业部门(个数) | 全市县(洋浦)累计申报补贴面积(万亩) | 申报发放补贴农户和职工(户) | 实际到位工作经费(万元) | 测算本市县(区)补贴标准(元/亩) | 2021年省级下达资金 (万元) | 2020年前结余资金(万元) | 市县农业农村局函报财政局申请拟发补贴及拟完成比例 | 市县实际发放补贴及实际完成比例 | ||
申请发放补贴(万元) | 占计划(%) | 实发到农户或职工卡中(万元) | 占计划(%) | |||||||||
合 ???计 |
注:按方案要求,建立周报制度,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于每周周一前填报本表(盖章)扫描发至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邮箱(hiagrijc2008@163.com),并发到耕地地力补贴微信工作群上;省厅将每月月底排序并通报。 ?联系电话:********。
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微信号):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核签名):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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