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南北许营日光温室项目招标公告
[鹿泉区]南北许营日光温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北许营日光温室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173米日光温室2栋,80米日光温室4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南许营、北许营。 2.4计划工期: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括农业领域,能独立承担相关农业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温室大棚设计建造经验。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注:1、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2、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如潜在投标人未能上传投标文件,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9 09:00至2021-08-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源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鹿泉区李村镇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石铜路与新石北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813 |
邮编: | /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牛彦妹 |
电话: | 鹿泉区李村镇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0@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石北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63********2 |
标签: 日光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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