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XSTT21ZB008)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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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 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XSTT21ZB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宝坻区龙熙中路北侧院内办公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TT21ZB008 项目名称:潮阳街道光明道路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4508万元 最高限价:74.450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质保期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报名,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无在施工程记录,供应商提供任命书;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出具情况书面说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到 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龙熙中路北侧院内办公楼201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纳磋商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龙熙中路北侧院内办公楼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龙熙中路北侧院内办公楼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盛同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龙熙中路北侧院内办公楼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然 电 话:152*****094 天津鑫盛同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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