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建艺学院教学实验楼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建艺学院教学实验楼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2175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建艺学院教学实验楼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78,824.66
最高限价(元):1,678,824.66
工程项目内容
辽宁科技大学建艺学院教学实验楼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项目施工要求
1、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2、完工后场地环境清理干净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施工期限和地点: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合同内容,学校院内。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结算及竣工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工程决算审核后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六、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50天内完成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