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合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商合支撑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商合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商合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MGTT*******。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自行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比选拟采购区公司一年度的商合业务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合平台系统管理支撑、采购管理支撑、工单管理支撑、合同管理支撑、仓储管理工作支撑等。项目预算不含税61.3208万元,税率6%,含税65万元。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各类服务报价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A类80000元/季度(含税)、B类60000元/季度(含税)、C类400元/天(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对服务能力的要求,采购内容具体分为三类:
A类:管理支撑类,主要协助区公司综合部进行采购管理或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拟写、解读,以及采购实施、物资管理的流程把控等工作。
(1)协助解读总部下发的与采购、物资管理等有关的指导文件;
(2)协助制定或修订内蒙古铁塔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3)协助制定或修订内蒙古铁塔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4)配合组织全区商合采购、物资管理的集中培训;
(5)协助采购岗进行全区采购项目检查及通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6)协助采购岗、物资岗定期对商合的采购及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7)协助物资岗分析仓储库存各类维度的数据;
(8)配合采购岗、物资岗进行全区商合管理、仓储管理情况月度或季度通报工作;
(9)协助审核内蒙古分公司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规范性,配合进行采购实施操作指导工作;
(10)协助解答内蒙古分公司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1)负责B、C类人员的工作指导和合规性把控;
(12)其他临时性支撑工作。
B类:综合事务支撑类,主要支撑区公司综合部开展商合采购和物资管理相关业务实施工作。
(1)负责发起综合部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非电商化流程;
(2)指导业务部门人员、代理公司人员进行集约化采购项目商合平台数据配置等工作;
(3)配合总部进行集采类物资的地市供货厂家推荐流程以及替换流程;
(4)配合完成区公司自行采购项目、小额采购项目的采购实施流程;
(5)负责录入区公司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采购结果非电商化采购流程;
(6)协助解答地市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系统流程问题;
(7)负责审核地市提交的供应商注册流程,负责发起区公司采购类供应商的注册流程;
(8)按规范要求进行地市提交的各类商合工单的审核工作,进行区公司商合管理系统工单的发起,梳理全区工单问题类型;
(9)负责处理区公司集采项目合同发起流程,以及合同变更流程;
(10)协助整理区公司的非电商采购项目各类电子台账;
(11)协助收集、整理盟市分公司的非电商采购项目情况;
(12)协助业务部门进行供应商考评管理;
(13)负责处理电商采购项目供应商月度后评估流程;
(14)配合完成铁塔公司自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报名、专家资格初审、专家考试、专家库维护等工作;
(15)完成每月全区库存情况跟进、报废资产进度跟进工作;
(16)协助部署各盟市物资盘点工作,抽查盘点结果文件;
(17)协助做好全区库存数据分析工作,完成各类库存数据指标整理汇总工作;
(18)协助完成盟市间的跨地市物资调拨工作,完成地市间库存物资调拨事宜的沟通协调;
(19)配合完成审计或巡查要求的采购、物资相关配合工作;
(20)其他商合流程类实施支撑工作。
C类:专项、临时支撑类,主要支撑区公司综合部进行商合管理事务性工作。
(1)协助进行区公司采购项目采购归档文件整理与归档;
(2)其他临时性事务性工作。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止。
2.3服务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4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要求,具体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4)业绩经验:参选人应具备2019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采购代理业绩或与本项目类似的采购类服务支撑业绩;
(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及内蒙古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5.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人,请将(1)公司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sunzp@chinatowercom.cn邮箱获取比选文件,同时说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发出电子版比选文件。
5.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不涉及。
6.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参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参选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09时00分,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内蒙古铁塔公司8楼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参选应答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参选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参选应答文件开启在参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参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
邮 编:01002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8*****088
电子邮件:sunzp@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7月28日
标签: 中国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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