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8日
湖南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衡阳县公安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YX2021-B021 委托代理编号:TX2021-G01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总预算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整包
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1
1434847.56元
13044.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分类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部分
服务内容及合同条款
工程
衡阳县公安局集兵派出所场内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工期期限:3个月 。
2.付款条件:由采购方支付费用,该项目按进度付款,项目施工进度至70%时支付合同价50%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款95%的工程款;预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一次性付清。(最终结算价以财政结算评审结论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8日起至2021年08月04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分~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企业,视同为执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④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⑥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资料。
⑦其他说明:公告及文件中所有涉及“近三个月”的时间范围指的是2021年4月-2021年6月;
注:以上资料除查询资料外的其他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湖南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13044.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衡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3442448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联系人:葛女士
电话:15673410262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许主任
电 话:0734-682553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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