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血车招标公告

送血车招标公告

送血车 SZWK2013-X-174
[2013-9-25 13:17:45至2013-9-30 11:00:00]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3-X-174号(社1309-35)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心血站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送血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血浆送血车:一辆
二、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及配置要求
1
车辆类型
急救送血车(8座)
2
整车外廊尺寸(长*宽*高)
5035*1820*1970
3
车辆颜色
白色,表面粘贴专用字样和标示
4
燃油种类
汽油
5
排放标准
国Ⅲ
6
车辆配置
动力转向,四轮电子式ABS,电动门窗中控锁,CD,前后空调,第三刹车灯,215钢圈
7
血液箱容量及温度
900*1100*960(mm) 950L -22℃- +5℃
8
保温箱内胆
不锈钢
9
压缩机
压缩机(逆变电源)
10
原装汽油发电机(独立式)
功率3千瓦(型号:DF3500H)
11
警灯
80W,卫生专用长排式
12
发动机功率
110/5500
13
排量
2.4L
14
总重量
2800kg
15
额定载质量
850kg
16
整备质量
1950kg
17
接近角/离去角
18
最高时速
165km/h
19
前悬/后悬
纵置扭杆弹簧独立悬架/后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20
防抱死系统
ABS+EBD
21
轴数
2
22
轴距
3080mm
23
前轮距
1570mm
24
后轮距
 1545mm
25
轮胎规格
205/70R15
26
高级绒布座椅
27
D16五速手动变速箱
28
倒车雷达
29
中控门锁
30
星际卫生专用警灯(含呼叫系统)
注:车辆外观图片请至招标公司领取。
三、采购要求:
(1)救护车成交价格包含车辆运送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投标供应商需负责完成采购单位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进行车辆合法上牌手续。
(2)为了保证救护车的整车质量和长期应急状态使用的维护质量,严禁改装企业滥用、套用、转让《公告》中的产品及合格证。投标单位必须是该救护车底盘生产法定厂家(底盘型号经国家工信部批准的汽车公告型号),或者是其授权的最新一期的江苏省省市联动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中指定的原厂产品经销商,以及生产厂家在苏州有维修服务功能的授权销售服务中心。
(3)供货期为30天(自开标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交付车辆必须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领取正式号牌(小型专项作业车蓝牌)。车辆上牌所需车主材料和上牌费用由采购方提供。
(4)外观颜色和标识采用苏州市中心血站送血车专用指定标识(中标后详见样稿)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3、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4、车辆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5、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6、采购车辆的配置清单;
7、交货期承诺;
8、售后服务承诺;
9、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3、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3-X-174号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车辆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购销内容:。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SZWK2013-X-174号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单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1、价格:人民币,包括车辆运输、存储、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税费、上牌、附件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成交车辆由成交单位负责运送到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成交单位完成上牌工作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质量验收标准:
1、供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 _品牌的有关标志;
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招标书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五)生产厂家提供2年或5万公里质量保修服务(按照随车保修卡规定全部内容).;医疗专用配置部分保修1年(非人为使用不当)。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的1小时内响应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的3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条件:
1、交货:供方保证在开标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送车到位。
2、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即:苏州市中心血站。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协定另议)。
(八)合同生效: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2、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六、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
2、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包括车辆运输、存储、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税费、上牌、附件等一切费用。成交单位负责车辆保险等一条龙服务。
3、响应单位在交货时须提供的材料:
A、原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书; B、中文使用说明书;
C、质保单。
4、响应单位提供的车辆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苏州市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5、响应单位应保证车辆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6、交付使用时间:要求响应单位在接成交通知书后立即配合采购方要求交车。
7、成交原则: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8、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9、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3年9月30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供应商不需到现场)。
10、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吕兆莉 联系电话:****-********-**** / 801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传真:****-********
12、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中心血站,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
13、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格式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______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偏离采购要求说明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询价采购通知,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通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车辆运输、存储、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税费、附件等一切费用。
2、如果我方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采购通知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询价采购通知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5、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6、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方承诺该项报价在递交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询价采购通知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方同意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0、与本次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 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活动。代理人在询价响应文件的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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