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车辆招标公告
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沽源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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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710********B01 | ||||||||||||||||||||||||||||||||||||||||
招标内容: | |||||||||||||||||||||||||||||||||||||||||
沽源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车辆采购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编号:HBZJ-2021ZJK75-CG 2.1.2 项目名称:沽源县小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车辆采购 2.1.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个标段。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供货完成。 2.1.6资金来源: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2.1.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9 08:30至2021-08-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8-18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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