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BLJCFW招标公告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BLJCFW招标公告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招标BLJCFW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7-29 09:00:00原文链接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41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18﹞508号)文件批准。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0﹞37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北银根以东约33km巴彦淖尔与阿拉善盟交界处,经北银根、哈日苏海、雅干、天鹅湖、赛汉陶来、路井,终点位于京新高速公路预留的路井互通。路线全长约477.853公里,其中北银根至哈日苏海段约182.99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哈日苏海至路井段约294.854公里,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设置连接线6条,连接线总长60.053公里。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均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全线设新建铁路立交1座,大桥2座,中桥7座,小桥26座,涵洞209道。全线设停车休息区6处,其中预留2处,养护道班4处,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3处。

2.2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竣工验收鉴定书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BLJCFW。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涉及全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含桥梁动静载检测,大中桥逐座检测,其中东河大桥检测不少于四跨,穆林河大桥检测不少于两跨,13米跨径中桥每桥检测不少于一跨,20米跨径中桥每桥检测不少于两跨,30米跨径中桥每桥检测不少于两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等工程交工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复测和验证性检测。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441-201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441-2019)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检测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内容,并以不低于上述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率完成质量检测、检查工作,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主要报告包括:检测结果及工程质量的基本评价,工程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工程质量是否满足使用功能)。

2.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012,9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规定)

3.6已在本项目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单位的自有(或依托)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通过“用户登录”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企业,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注: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期间在线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疫情期间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请根据《关于疫情期间在线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CA 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5.3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在“变更公告及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非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下载已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电子“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二次修改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开标签到:根据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疫情期间本项目开标活动全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只需在网上签到即可(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一览表情况。

6.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提交保函”按钮。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上传金融机构保函彩色扫描件(jpg、jpeg、png、bmp类型文件),上传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保函上传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金融机构保函应由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承诺书—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格式自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

8.监督部门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

邮政编码:750306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邮 编:750306

电 话:****-*******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78*****075

10.招标日程安排

本项目招标日程安排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系统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相关补遗文件《招标日程安排表》。


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项目

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BLJCFW

法人资格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含相应检测项目参数)。

如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含相应检测项目参数);

(3)联合体成员: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检测,须具备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含相应检测项目参数);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BLJCFW

无。

注:本次招标不对投标人业绩设置最低要求考核内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BLJCFW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表要求。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本表内容逐条作出响应,并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BLJCFW

项目负责人

1名

1、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材料、公路、桥梁3个专业,取得道路专业的视为同时具有公路及材料2个专业)或持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范围要求同时具有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要求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建设工程系统平台中投标人签到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期),且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的服务期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电子“投标函”中填写的服务期(工期)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及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填报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建设工程系统平台电子“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检测工作建议书:40分

项目负责人:2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建设工程系统平台电子“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形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检测工作建议书

(40分)

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5分)

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的动员周期及安排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得3-5分。

检测方案及方法(包括交工检测、验证性检测和竣工复测)(18分)

检测方案具体、详细、科学;检测方法先进;检测工序安排合理,得10.8-18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检测质量的措施(包括交工检测、验证性检测和竣工复测)(6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于实施,得3.6-6分。

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包括交工检测、验证性检测和竣工复测)(6分)

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周密,含有新冠状病毒及鼠疫防控措施,操作性针对性强,得3.6-6分。

后续服务(5分)

具有后续服务计划,措施周密,得3-5分。

2.2.4(2)

项目负责人(20分)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17分。

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竣(交)工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提供1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4(3)

业绩

(25分)

近5年承担的公路项目

检测任务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20分;

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检测任务,含有路基工程检测内容加1分,含有路面工程检测内容加1分,含有桥梁工程(含桥梁动静载检测)检测内容加1分,含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内容加1分,含有机电工程检测内容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双方业绩累计为准。

2.同一业绩含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含桥梁动静载检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检测多项内容时可累计计算。

2.2.4(4)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5分。

2.2.4(5)

评标价

(10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

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检测工作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工作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负责人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E。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E。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工程编号AM-2021-JS-056
报名开始时间2021-07-29 09:00:00报名结束时间2021-08-18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07-29 09:00:00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1-08-18 09: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1-08-10 17:00:00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1-08-05 17: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08-18 09:25:00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1-08-18 09:25:00
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1-08-18 06:30:00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2021-08-18 09:25:00
开标时间2021-08-18 09:25:00开标地点2号开标室
评标地点2号评标室


附件下载:

1.1、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文件.pdf

标签: 试验检测 验收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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