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生产型彩色复印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生产型彩色复印机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日 期:2021年7月29日
招标编号:****-********3407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开行”或“国开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生产型彩色复印机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30万元
3.项目概述:1台生产型彩色复印机及其配套设施服务,具体情况详见设备规格需求表。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及安装地点:上海市浦明路68号。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
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
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
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
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
供银行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
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4)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的企
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6)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
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
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
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
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现场文件领取地点:现场领取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4)标书发售联系人:王志斌
(5)联系方式:***-********传真:***-********
(6)联系邮箱:wzb@shbid.com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68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一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68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68号 邮 编:200120 联 系 人:陈虹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王志斌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wzb@shbi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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