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9日09: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项目联系电话17526558583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青县马厂镇马厂炮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助理、022-5903613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工17526558583

项目概况

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1-0208-C-003

项目名称:某部蔬菜副食品供应商入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畜肉类

按实际需求

按实际需求量

根据实

际需要

河北省青县马厂镇下马厂村998号

禽肉类

按实际需求量

水产类

按实际需求量

水果类

按实际需求量

豆制品类

按实际需求量

牛奶类

按实际需求量

蔬菜类

按实际需求量

禽蛋类

按实际需求量

调料及低值

易耗品类

瓶/包

按实际需求量

面包及蛋糕类

/

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说明

  •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运杂费: 投标报价包含全部包装、运输及人工等所有费用 。

注:1、食品配送结合单位驻地区域情况,总共遴选 3 家入围供应商,需求数量根据官兵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1. 提供质量可靠,安全优质的“绿色、清洁、健康”的副食品,货源和品牌: 禽肉(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干菜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畜肉、冷冻食品、牛奶、调料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2. 供应商必须按照物资名称和货物结算率进行投标报价。
  3. 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关的规定。一是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定点屠宰场、禽蛋、水产类养殖等)提供,调味品等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商品并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内。二是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在配送途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得造成损坏和污染,对损坏和污染的副食品,采购方有权拒收。三是受季节气候及副食品质量要求等原因影响时,供应商要达到全程冷藏配送;配送鲜活水产品时要达到全程有氧配送(必须提供制氧设备)。配送半成品时,必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时,要确保卸货验收后的场地卫生干净整洁。
  4. 所供肉类和水产品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一是所供水产品需提供有资质的质检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肉类需开具并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合格证》。二是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技术人员,需求方可随时到现地查看验收。每日配送前检测,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三是供应商对所配送的食材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饮食安全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后果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5. 供应商应具备配送能力。一是务必于每天 8 时之前将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二是配送车辆要有明显的供应商企业标志,配送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且佩戴胸卡,持证上岗。三是不能及时送达的要及时与采购方联系,说明原因。四是如采购单位遇有临时及重大任务时,供应商应按各单位要求无条件将副食品及时配送到位,不得延误。
  6. 供应商要合理控制配送价格,以驻地附近超市价格为准,价格上浮不得超过超市价格。按照需要,供货商每月可向配送单位递交一份主要副食品价格表, 以便配送单位合理采购。
  7. 供应商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由税务部门认定后,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和由国家税控系统出具产生的副食品配送明细。
  8. 供应商提供的明细须符合单位食品订单数量和种类,食品以净重量为准(水产品滤掉水分和冷藏冰重量,蔬菜水果类祛除外包装袋及泥块重量),不得缺斤短两,若到货检验时发现副食品数量不足,规格与相关要求不符,供应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副食品要在两小时内运达采购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特别严重的则由供应商按当日需求单位食品订购数量的 2 倍赔偿损失。
  9. 经公开招标产生入围供应商后,采购方与其签订合同,本次副食品采购配送公司入围项目(原则上服务期为贰年,由于正面临副食品配送采购改革调整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上级统一采购副食品配送公司,则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终止此次招标的入围配送公司,改用上级统一招标入围的副食品配送公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10.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从事副食品行业3年及以上(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经营范围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为1家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提供所签署的合同证明材料),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需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政府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q/list.html?s=index)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须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9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方式:因疫情原因,我公司采用无接触远程办公方式,请于2021年07月29日—2021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①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仅作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扫描(彩色扫描200dpi分辨率)成一个PDF文件发至我公司邮箱中(邮箱号:tjjjgc@sina.com,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后务必联系负责人确认,由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投标单位才可电汇招标文件费。请投标单位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谢谢合作!),投标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伪造文件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标文件费:投标单位从本单位账户以电汇方式汇出,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标书款”(同时将电汇凭证发送至我单位邮箱tjjjgc@sina.com,并联系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负责人确认资料齐全并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发送到投标单位邮箱,如招标文件费当日16:00以后到账,隔日发送)。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账户号码:7556 0188 0000 16167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河北省青县马厂镇马厂炮台         

联系方式:王助理、022-59036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            

联系方式:董工1752655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  17526558583

 

标签: 供应商入围 副食品 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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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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