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公共卫生综合楼窗帘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共卫生综合楼窗帘采购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卫生监督所
地址:凤城四路111号(西安市急救中心院内)
联系人:纪亮亮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橙仕空间1506室
联系人:王工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公共卫生综合楼窗帘采购1批
项目概况:西安市公共卫生综合楼窗帘采购,窗帘布料材质要求为鹿皮绒面料,轨道材质要求为铝合金(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2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磋商担保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18 09:00:00至2019-04-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三路橙仕空间15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30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9号高速神州酒店3楼G08
3、开标时间:2019-04-30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9号高速神州酒店3楼G08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开户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